3月4日,三明市首例外籍社区矫正对象缓刑考验期满,由社区矫正执行地所在的大田县司法局对其依法解矫社区矫正。
阮某,越南人,31岁,在中国生活近10年,能说简单汉语,她的丈夫是三明市大田县人。2019年2月,阮某因诈骗罪被大田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同年3月,阮某在大田县接受社区矫正。
在阮某缓刑考验期内,当地司法行政机关针对境外人员文化差异、法律背景等特殊情况,制定了矫正方案。通过入矫教育,使其初步了解中国法律和非监禁刑罚有关制度;通过组织法律志愿者开展日常走访教育,帮助解决生活困难,强化语言沟通能力。阮某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态度也慢慢由抵触到接受再到信任。在矫期间,她遵守我国法律法规,积极参加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活动,表现良好。
在解矫日,阮某拿到了由司法局代为保管的护照,对司法行政机关一年来的教育和帮助深表感谢。其居住地的司法所长这样说:“这是我们第一次接触外国籍社区矫正对象,希望通过社区矫正工作,让更多人感受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也让社区矫正对象感受到我国充满人性关怀的司法温度。”
解矫宣告
递交护照
社区矫正期间工作人员走访阮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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