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泰宁县司法局矫正宣告不缺位
来源:泰宁县司法局陈江勇 时间:2020-03-26 15:15

    疫情防控期间,泰宁县司法局在遵守辖区疫情防控要求、法定时间内做好矫正宣告工作前提下,根据省厅监所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采取多种方式,规范程序做好矫正宣告,确保疫情防控与社区矫正宣告两不误。

  1.便利优先。充分考虑社区矫正对象年龄偏大、地区偏远交通不便等困难,把社区矫正对象冯某、杨某、廖某解矫宣告分别放在辖区司法所进行。而交通方便、年纪适当的社区矫正对象宣告依然放在县局社矫大队进行。

  2.人员保证。最大限度减少参加人员,保证至少2名工作人员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宣告,如大田司法所因工作原因目前仅司法所长“在家”,则由县局社矫大队派员共同开展矫正宣告。确保符合矫正宣告要求。

  3.规范程序。规范性矫正宣告对于进一步彰显社区矫正工作严肃性具有重要意义,虽然是疫情防控期间,矫正宣告依然严格按照程序第一步宣布宣告开始、由工作人员宣读宣告纪律,……按部就班进行。

  4.信息化宣告。新入矫对象张某,从外省返回泰宁,按照泰宁县疫情防控要求需居家隔离14天。泰宁县司法局运用信息化手段,通过视频会议形式,以三人远程视频进行张某入矫宣告,确保在法定时间内为张某办理入矫。

  5.增加防疫内容。对解矫的,在解除社区矫正告知书中载明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得前往北京、湖北、天津、河北等重点地区,并明确告知;对入矫的,除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外,要求社矫对象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特别是居家隔离,司法所将每日进行核查。

大田司法所解矫宣告

上青司法所解矫宣告

朱口司法所解矫宣告

视频入矫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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