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光泽县司法局与县法院、县河长办、县生态联合执法办联合出台了《关于责令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刑事案件罪犯履行巡河守护义务的意见(试行)》,探索建立“生态+司法”的社区服务模式,责令社区矫正对象参与县域内巡河守护行动,并将巡河守护纳入社区服务的考察内容,着力培养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责任感、集体观念和纪律意识,助力顺利回归社会。
“生态+司法”社区服务模式:一是下达“巡河守护令”。县法院根据被告人自愿巡河弥补过失的意愿,向被实行社区矫正的缓刑人员发出“巡河守护令”,责令他们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除了服从矫正组织的管理教育外,还应在指定河段参与巡河守护工作。二是组织巡河守护培训。县河长办、县生态联合执法办指导社区矫正对象如何安装和使用“智慧河长”手机APP,并对河道巡查守护事项进行培训。三是开展巡河守护服务。县司法局对实行社区矫正对象下达社区服务任务后,由指定流域河道专管员和司法所工作人员带领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巡查守护河道,发现、劝阻和制止他人非法电、毒、炸鱼、排污、采砂等涉河涉渔行为,并协助河道专管员做好日常河道保洁等公益工作。
“生态+司法”社区服务模式,建立生态司法保护和行政执法互动协调机制,是光泽县司法局创建社区矫正工作“一县一品牌”的一项重要举措,不仅有效地实现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事执行和教育改造,还能更好地保护闽江源“水环境”,助力光泽县绿水青山的保护工作。
召开联席会议
联合发文与下达守护令
部署巡查任务
开展河道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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