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这里有份信息化核查“使用说明书”,查看一下?
来源:社矫在线 时间:2020-07-23 10:03

  自《社区矫正法》施行以来,绝大多数的社区矫正对象都拆除了电子定位装置,开始运用信息化核查手段每日实时报告自身情况。拆除电子定位装置的他们,会不会失控脱管呢?

  《社区矫正法》并不是废除了电子定位设备,而是将电子定位设备作为惩罚性措施,对严重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的对象,根据法律,为其佩戴电子定位装置。

  所以,摘除手环、脚环的社区矫正对象也不能放飞自我。而是有了“信息化核查”这个新的“紧箍咒”!

  矫正小贴士|

  杨浦区自拆除电子定位设备后,为了落实《社区矫正法》关于信息化核查的要求,特别更新了“三跟踪+三查看”基本操作程式,并于7月1日起配套同步实施。运用了物联网、大数据等先进技术的信息化核查终端进行日常监管,督促社区矫正对象按照法律的要求主动上报活动情况和行为表现。

“三个内容”重点查

  为做好信息化核查工作,区矫正中心特别配备区矫正指挥中心电子监管专管员3人,各司法所电子监管专管员2人。日间通过一体化平台,夜间通过移动执法仪保持24小时在线,进行人员信息、活动轨迹查询。重点跟踪查询对象每日APP点名、实时位置更新、越界告警信息处置等,及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活动情况,准确掌握人员行动轨迹。

 

“三类人群”反复查

  为了避免社区矫正对象因《社区矫正法》实施后形成的“放羊效应”发生,中心对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面询活动。在日常监管中,中心和司法所特别注意“三类人群”,即3个月以内的新收对象、短刑期对象以及重点重要对象的轨迹核查、点名审核等信息化核查工作。特别是最近发生的几起擅自外出事例,区矫正中心于7月16日上午召开“社区矫正对象信息化核查专题通报会”,就目前我区信息化核查工作做工作提示及警示案例通报。向各司法所强调对于上述三类人群一定要做好重点核查,对定位标点长时间不移动人员进行电话查询、追查。

“三大部门”联合查

  区矫正中心定期对APP点名不规范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面询,进行约谈。向对象详细解释若不配合信息化核查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联合区公安分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离沪管理协作。建立信息共享制度,每三天与公安支队进行社区矫正对象信息对接,重点查询社区矫正对象离沪信息及购买飞机、火车、长途客运票件。一旦发现,系统模块会主动预警,进一步扎牢对象擅自离沪的“电子围墙”。联合区检察院开展社区矫正执法监督协作。对做好相关执法监督工作,深入各司法所就信息化核查工作中存在的普遍问题,进行督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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