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3年接收社区矫正人员逾3万
来源:福建省司法厅
时间:2012-03-30 08:35
法制日报上杭(福建)3月29日电 记者吴亚东 记者今天上午从福建省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现场会上了解到,3年来,全省累计接受社区矫正人员32655人,重新犯罪率仅为0.13%,低于全国0.2%的平均水平。
福建省司法厅厅长陈义兴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今年全国两会通过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认真做好衔接,将剥夺政治权利期限未满的矫正对象尽早移送公安机关执行,做到一个不漏、一个不错;深入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推动市县两级在今年6月之前完成社区矫正工作机构设立。
福建省司法厅厅长陈义兴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今年全国两会通过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认真做好衔接,将剥夺政治权利期限未满的矫正对象尽早移送公安机关执行,做到一个不漏、一个不错;深入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推动市县两级在今年6月之前完成社区矫正工作机构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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