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社区矫正人员累计解除17711人
来源:福建日报 时间:2012-08-21 14:07
    (见习记者 张静雯) 14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截至今年7月底,全省累计接受社区矫正人员41601人,累计解除17711人,在册23980人,累计重新犯罪52人,重新犯罪率为0.12%,低于全国0.2%的平均水平。

    2006年我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各试点地区建立教育基地178个、社区服务基地993个,定期组织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学习,参加社会活动,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工作、生活、学习中的实际困难;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运用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将社区矫正人员纳入系统管理,实现社区矫正业务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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