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社区矫正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来源:福建省司法厅 时间:2014-04-09 09:24

    我省社区矫正工作从2010年起全面试行,至目前,全省累计接收矫正人员7.59万人,在矫人员3.09万人,重新犯罪人员120人,重新犯罪率0.16%,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在去年全国综治考评中,我省社区矫正工作居全国第二位。

    一是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扎实推进。联合政法各家出台了全省试行实施意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修订了关于适用缓刑、办理罪犯减刑、假释和保外就医等规范性文件。在全国率先开展“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推动工作衔接、制度建设、矫正执行、监管帮教、基础管理、机构队伍六个方面规范运行。

    二是矫正质量明显提升。认真执行“日定位、周听声、月见面、季评议、年考评”措施,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吸收村居两委参与矫正小组,共同从源头上防止脱漏管,切实把社区服刑人员纳入全方位管控视线。着眼教育矫正,建立1157个社区服务基地,加强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和社区服务活动。积极协调民政、人社、教育等部门,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工作、生活、学习中遇到的困难问题,落实低保229人,落实责任田7052人,指导就业、就学5449人,组织劳动技能培训5222人,走访慰问生活困难的1365人,对724名给予款物帮助等。

    三是安全防控卓有成效。各地认真落实排查制度,坚持每月自查、节假日必查、重大敏感时段严查,分析研判排查结果,甄别可能影响安全稳定的因素,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做到未雨绸缪、预防在先。突出抓好法定不批准出境、暴力型、重新犯罪高风险、港澳台籍等重点人员的管控工作。认真落实省纪委等6部门通报备案实施办法,对全省所有在矫人员进行集中通报备案,与公安机关出入境部门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三年多来,全省累计警告3312人,治安处罚180人,撤销缓刑231人、假释13人、暂予监外执行43人。

    四是基层基础不断夯实。积极协调省编办批准成立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处,9个设区市、83个县(市、区)已设立专门工作机构,增加政法专项编制946个,通过转任、交流、考录、招聘等多种方式,配备2100名司法协理员、2491名协管员、16038名志愿者,初步建立一支专职化、专业化、社会化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大力推进社区矫正中心试点建设,强化县级日常指导管理职能,福清、丰泽、新罗等20个社区矫正中心初步建成并投入使用。自主研发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平台,建立手机定位、人脸识别、声纹识别“三位一体”的电子围墙,提高社区矫正科技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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