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的这一做法,值得全省各县(区、市)借鉴。2018年2月27日,福建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专文转发了《中共上杭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县司法局成立上杭县社区矫正中心请示的批复》,要求各地社区矫正机构,按照省司法厅统一全省社区矫正执行模式的决定,对标先进,加强请示汇报和沟通协调,因地制宜解决好县(市、区)社区矫正中心机构设置、建制规格和人员配备问题,健全完善管理运行机制,为依法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提供坚强可靠的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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