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省司法厅下发了《关于开展社区矫正百日安全活动的通知》,决定自2017年12月6日至2018年3月20日,在全省开展“百日安全”专项活动。全省各级社区矫正机构积极践行治本安全观,以开展“百日安全”活动为抓手,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扎实开展排查走访活动,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创新教育矫正方式,建立了社区矫正春节、两会等重要时段和敏感时期值班督察制度,健全了重大矫情报告制度,专项活动期间全省没有发生社区服刑人员参与群体性事件,未发生严重影响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提高了社区矫正在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平安建设大局的能力,确保了元旦、春节以及全国全省“两会”期间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的持续安全稳定。
陈强副厅长对全省开展社区矫正百日安全活动和去年四季度以来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就2018年全省社区矫正工作提出五个方面要求。
一、落实维稳责任,持续强化安全稳定
一是开展专项治理行动。要建立社区服刑人员分级建档精确列管、分类施策精准帮扶、分格跟踪精细管控服务机制,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关怀帮扶体系。二是强化重要敏感时期安全维稳工作。进一步完善重大矫情报告、矫情分析研判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高预判预警预防和处置能力。三是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加强对辖区内涉黑涉恶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严格请销假、居住地变更等监管规定,严格落实分级处遇和电子定位监管措施。
二、统一执法标准,提高规范管理水平
一是全面推行社区矫正“163”执行模式和“12345”工作法。省厅将下发《关于统一全省社区矫正执行模式的通知》,着力构建县级社区矫正中心与乡镇街道司法所分工明确、各有侧重、互为补充的工作格局。二是完善监狱和社区矫正相互衔接、统一协调的刑罚执行体制。要认真落实《关于监狱戒毒警察延伸社区矫正监管工作的通知》,用警的范围明确为以下4个方面:1.矫正宣告;2.入矫教育和行为矫治训练、广播体操、歌曲教唱等行为规范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3.对违反监管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采取调查、取证、训诫等措施;4.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的收监执行等。三是扎实推进县级社区矫正中心规范建设。严格按照《福建县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标准》和示范图例,因地制宜,统一功能区划、装备配套、组织队伍和运行机制,用两年的时间,至2018年底前全省60%建成、2019年底前100%建成规范的县级社区矫正中心。四是持续推进社区矫正改革试点工作。在全省九地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推进开展9+1项试点工作,各地承办的改革试点任务年内都要完成,加快社区矫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目标。
三、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着力提高监管效能
一是加强矫务督察工作。依托省市县三级监管指挥平台,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建设由3万个专用号码组成的社区矫正工作VPN群,对社区服刑人员实施社区矫正专用手机、电子腕带定位,实现有效监管。二是加快推进“智慧社矫”建设。建设集社区矫正办公OA、管理信息、人员定位、远程视频督察、场所安防、应急指挥为一体,能连接教育矫正、心理矫治的福建省社区矫正综合管理平台。三是加快推进省市县3级社区矫正监管指挥中心(室)建设。省社区矫正监管指挥中心已建成,市级社区矫正监管指挥中心和县级社区矫正监管指挥室年底全部建成。加快推进县级社区矫正中心信息化和数字安防建设,实现远程视频督察、远程视频教育、矫正APP和场所安防。
四、牢固树立治本安全观,做实教育帮扶工作
一是加强社区矫正教育工作。认真组织实施社区服刑人员入矫教育、社区服务规定,制定社区服刑人员思想教育、个别教育、解矫教育和心理矫治工作规定,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做实教育矫正工作。二是认真落实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年内各设区市要至少推动一个所辖县(市、区)完成一项社区矫正服务项目的购买。三是做好帮扶工作。继续加大过渡性安置基地和就业创业基地建设力度,落实好刑释人员安置帮教政策,特别对“三无”人员提供培训和就业机会,使其更好地融入社会。
五、坚持强基固本,切实加强保障能力建设
一是完善体制机制。发挥好各级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负责制定社区矫正规划,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是建立健全社区矫正机构。推动司法行政主管的市、县两级社区矫正工作机构设立,积极争取由编委核定机构规格、领导职数、人员编制,为依法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三是从严抓好队伍管理。严格执行“六不准”,加强社区矫正队伍管理和教育培训,加强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行教育,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素质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社区矫正队伍。四是加强社区矫正宣传工作。讲好社区矫正工作者故事,开展“我的社矫故事”征文活动。做好“福建社矫”微信公众号的日常运行,抓好关注数提高,提升投稿的数量和质量,打造福建社区矫正工作的喉舌。
对福州市长乐区航城司法所社区服刑人员实时点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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