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与省人大代表的沟通协调,推动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3月27日上午,福建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黄岩生率队赴福州市晋安区走访省人大代表,前往晋安区社区矫正中心调研指导社区矫正工作。
黄岩生副厅长向钱黎芳代表介绍了福建省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就代表提出的建议和省司法厅的办理情况作了说明,共同探讨提升基层社区矫正工作水平的措施。会后,黄岩生副厅长实地察看晋安区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情况,了解晋安区社区矫正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听取晋安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汇报。福州市司法局局长唐新文,晋安区副区长林群陪同调研。
黄岩生副厅长对晋安区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社区矫正疫情防控工作及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开展情况均予以肯定。他指出,晋安区社区矫正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得益于晋安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得益于市局职能部门的准确指导,是各方积极作为、通力合作的成果。
黄岩生副厅长强调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 增强行动自觉
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但国外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应切实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司法行政工作。
二要提升法治化水平 严格依法监管
《社区矫正法》将于2020年7月1日正式实施,基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作为一线执法者,要学深悟透法条法理,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法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三要加强队伍建设 提供组织保障
推动高素质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通过内部调剂、地方增编、购买服务等方式,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培训和职业保障,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能力和业务水平。
四要推进“智慧矫正”建设 提供科技支撑
当前,全省司法行政机关正积极探索“智慧矫正”的新模式新方法,要注意总结亮点,不断规范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形成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助力社区矫正监管安全。
五要加强日常监管 提高疫情防控能力
严格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关于社区矫正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依法做好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严格事项审批,加强入户走访、个别教育、视频通话,每周与社矫对象见面一次,严防社矫对象脱漏管。供稿 | 厅社矫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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