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梁建勇带队赴省司法厅开展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提升基层社区矫正工作水平的建议》(第1538号)代表建议督办调研工作。
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邬勇雷向调研组汇报了督办建议办理进展情况和我省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省委编办副主任江忠欣、省民政厅副厅长陈丽华、省财政厅总会计师谢隆进、省人社厅副厅长洪长春分别结合本部门职能,围绕支持和提升基层社区矫正工作水平作了发言;省人大代表钱黎芳、陈明月、吴林徽就进一步推进基层社区矫正工作提了建议。
梁建勇副主任对省司法厅和相关部门参与建议办理工作予以充分肯定。他指出,省司法厅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并制定了办理方案,开展了前期调研,与代表和相关部门做了沟通协调,形成了初步答复意见。他强调,社区矫正是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下,立足我国基本国情发展起来的具有中国特色刑事执行制度。近年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社区矫正机构积极进取,改革创新,社区矫正工作正逐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矫正质量稳步提升,教育矫正成效明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社区矫正工作整体水平进入全国第一方阵,多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他提出,今年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将正式实施,全省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要适应新的法律规定,做好与新法的制度衔接,保持社区矫正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梁建勇副主任对下一步建议办理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办理工作的主动性。通过办理代表建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干群关系,推动工作发展。二要坚持问题导向,增强办理工作针对性。研究采取扎实有效的举措,更好地推动解决法治化引领、信息化支撑、专业化保障、科学化矫正等问题。三要加强沟通配合,增强办理工作实效性。主办单位要加强和相关单位的沟通配合、和代表的沟通联系、和人大的沟通,力求取得建议落实、工作提升、代表满意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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