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司法局切实推进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
来源:泰宁县司法局陈江勇 时间:2019-08-26 15:22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司法厅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工作的意见(试行)》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积极推进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适用,泰宁县司法局积极部署、迅速落实,多措并举推动制度落实。

  一是召开专题培训。815日,组织各乡镇司法所所长(负责人)及局社区矫正管理大队全体人员,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工作学习培训。加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认识,明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意义及调查评估时限工作要求等,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辖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适用。

  二是积极贯彻落实。812日,泰宁县司法局作出首份认罪认罚社会调查评估意见。泰宁县司法局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认真做好认罪认罚社会调查评估调查,并且在进行认罪认罚社会调查过程中,积极宣传认罪认罚制度,明确告知当事人所作评估为认罪认罚社会调查评估,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包括强制措施手续简化、审判程序可能简化、量刑从轻,不同阶段认罪认罚时间越早的从宽幅度越大。截止8月20日,泰宁县司法局已作出认罪认罚社会调查评估8份。

  三是加强部门沟通。加强与辖区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之间的沟通,明确部门之间工作步骤和要求,强化程序衔接配合。积极沟通部门衔接之间、开展社会调查当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并协调解决。明确法律文书书写规范和办结时限,对案情复杂、情况特殊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加强沟通联系和部门协作。

  四是提供法律帮助。建立值班律师制度,在人民检察院、看守所等部门派驻值班律师,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如人民检察院与局机关协调,由司法局与5名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的社会律师和公职律师沟通,定期(每周三)值班,提供法律帮助,8月份以来律师值班已进行3期。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