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长安网讯(陈梅文 邓志民)日前,清流县法院立案庭受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该案当事人称,其公司主要从事水泥销售业务,在生意往来中,许多合作商有拖欠货款的习惯,金额不大却很难催收,他想要回货款让生意正常运转,但又怕伤了和气。
立案庭工作人员在了解情况后,针对案情引入律师调解机制,委派值班律师黄平秀对案件进行诉前调解。黄平秀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后,多次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最终对方承诺在两天内付清货款,双方握手言和。
据悉,律师参与调解制度是清流法院与县司法局共同建立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通过引入律师力量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进一步发挥好矛盾纠纷化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满足群众多元需求。同时,通过诉调对接平台,当事人可申请进行司法确认,经法院审查确认后赋予调解书强制执行力,免去争纷再起的后顾之忧。
据悉,自今年3月份启动该机制以来,清流法院已委派律师参与调解案件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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