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安县东岭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该纠纷系因农村建房施工中雇员受害引起,涉及屋主、包工头及雇员三方利益,当事人矛盾深、案件金额大。为妥善化解此纠纷,9月18日上午,惠安县东岭司法所邀请辖区挂钩法律顾问张国清律师到镇调委会指导案件调解。
张律师了解案情后,结合承办经验,详细地分析此案涉事三方的责任。第一,屋主与包工头之间成立承揽关系,屋主将房屋施工承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个体,即对施工方的选任有过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二,包工头(即雇主)在施工中未提供安全保障措施,致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第三,雇员作为成年人,未尽到注意义务,本身也存在过错。后结合实务经验,详细告知调解员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补助费等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及实务判决中三方责任分摊,为调解员接下来顺利调解此案件明晰了方向。
引入“律师+调解”模式,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提供专业法律意见,有效了弥补基层调解员法律知识匮乏的不足,促进和提升了调解的专业化水平,对节约司法成本,减轻群众诉累,推动形成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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