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长安网讯(张天明) 日前,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三明市司法局联合制定出台《关于推进律师电子送达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电子送达优势,切实为律师提供快捷的诉讼服务。
根据《意见》规定,律师、法律工作者将通过签字来确认在其代理三明市辖区两级法院民商事案件时,均同意法院使用电子送达方式送达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之外的其他诉讼文书,并制作《三明市律师、法律工作者电子送达地址通讯录》。同时,法院工作人员使用电子送达方式向律师送达诉讼文书的,应当规范送达操作流程,包括亮明身份、确认受送达人身份、送达文书等信息,并对送达过程全程留痕、附卷存档。
据悉,今年以来,三明中院送达中心过程性文书电子送达率达81%,进一步提高了送达效率、节约了送达成本,切实为当事人、律师提供便利、高效的诉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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