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26日讯 日前,龙岩市公安局新罗分局江山派出所建立“一所一律师”助推“淬火调解法”。据介绍,该所建立“一所一律师”制度后,能够第一时间为受侵害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加大对侵害人民事责任的追偿力度,有助于加强对民警执法监督的有效举措,助力“淬火调解法”更加有效开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所一律师”制度建立后,在基层治理矛盾纠纷调解领域方面,公安民警和律师能够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方法和工作经验,实现强强联合,为高效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据悉,去年以来,江山派出所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以来,精炼“淬火”警队精神,探索“淬火”调解即隔离双方冷处理、找准警助促协商、看准火候谈条件、事后回访建和谐等四种方法,汇聚派出所、司法所、村主干三方力量,促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形成“及时化解显性苗头+预防消除隐性矛盾+跟踪完结存留隐患”三层机制,切实把“矛盾不上交”落实到派出所的基层工作实际中。
(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张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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