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谦出席会议并讲话
2011年10月19日,由福建省委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妇女联合会共同举办的第三届福建省优秀女法官、优秀女检察官、优秀女警官、优秀女律师表彰大会在福州召开。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谦到会并讲话,联合举办单位的领导出席会议,并为获奖人员颁奖。
省委政法委等6家举办单位决定,联合授予来自全省各基层单位的100位同志为“优秀女法官、优秀女检察官、优秀女警官、优秀女律师”荣誉称号。省妇联同时授予以上100位同志为“福建省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
在各设区市司法局、律师协会(省直分会)推荐的基础上,经省司法厅批准,并报组委会同意,我省有10位女律师获此殊荣,具体名单如下:
1、许秀珠 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省直)
2、吴玉姜 福建闽君律师事务所(福州)
3、陈 瞳 福建世礼律师事务所(厦门)
4、周 纯 福建方圆人律师事务所(漳州)
5、蔡伟文 福建华晖律师事务所(泉州)
6、廖爱清 福建闽中律师事务所(三明)
7、蔡丽萍 福建众益律师事务所(莆田)
8、吴香云 福建九越律师事务所(南平)
9、杨开欢 福建天岩律师事务所(龙岩)
10、肖 霞 福建人文律师事务所(宁德)
省司法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张琦(右一)为获奖代表颁奖
省司法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张琦与司法行政系统获奖代表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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