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授予
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等100家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授予郝春莉等200名律师“全国优秀律师”称号的决定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司法部的直接领导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各地律师协会团结带领广大律师,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进程中,忠诚履责,勇于担当,乐于奉献,积极作为,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造诣深厚、工作业绩突出、执业作风优良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彰显了新时期律师队伍风采,展现了当代律师良好精神风貌。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鼓舞和激励广大律师共同推进律师事业顺利健康发展,根据各地推荐意见,全国律协“双优”评选委员会评定,第八届全国律协第23次常务理事会审议决定:授予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等100家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授予郝春莉等200名律师“全国优秀律师”称号,予以表彰。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爱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再立新功、再创佳绩。
全国律协号召,全体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典型为榜样,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守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锻造执业本领,不断锤炼业务能力,切实提高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服务水准;恪守职业道德,自觉维护职业声誉,共同打造行业尊荣;践行执业为民宗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引领社会良好风尚,切实肩负起当代律师的神圣职责和时代使命,服务大局,改革创新,加强建设,砥砺前行,努力为协调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
2011-2014年度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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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福建新世通律师事务所
福建志立律师事务所
福建世礼律师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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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014年度全国优秀律师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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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郑新平 福建众益律师事务所
游东亮 福建衡评律师事务所
姚仲凯 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
王桂英(女) 福建旭丰律师事务所
廖爱清(女) 福建如贤律师事务所
何 伟 福建岩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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