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广“法特派”工作模式 助力营商环境优化的提案》(第2024308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优化营商环境是提振社会信心、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后劲的重要抓手。南平法院借鉴科技特派员制度在经济领域探索“法律特派员制度”,选派法官对接行会商会、工业平台和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合规培训、纠纷调处等法律服务,不仅依法维护了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也为南平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了法治力量。
近年来,福建省司法厅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与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闽工作期间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结合起来,坚持把建设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重大政治责任,主动融入服务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司法厅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十条措施》,推动立法、执法、普法、法律服务各环节一体贯通、协同发力,持续助力我省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纳建议,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推荐优秀律师充实“法律特派员”队伍,结合“百所联百会”活动,探索推行预约服务、驻点服务、轮值服务、巡回服务等灵活多样的服务方式,精准对接企业、园区法律服务需求。同时,深化“法治体检”活动,组织律师通过上门走访、“面对面座谈”“一对一问诊”“集中会诊”等方式,为企业开展全方位“法治体检”。
二是推荐优秀公证员充实“法律特派员”队伍,推行公证法律顾问进企业,为企业量身定制法律服务套餐,提升企业经营法治化水平。推行公证证明材料清单制、证明材料告知承诺制,不断扩大“最多跑一次”“省内通办”公证事项,充分发挥公证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用,提升服务能力水平。
三是推荐优秀人民调解员充实“法律特派员”队伍,参与生产经营、合同履约、劳资关系等涉企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建立健全劳动争议纠纷调解组织、商会调解组织,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便捷高效调解服务。持续推动“园区枫桥”机制建设,引导更多企业和个人将调解作为矛盾纠纷化解的首选,推动矛盾纠纷及时解、就地解、有效解。
领导署名:林玫瑰
联 系 人:邱烈明
联系电话:0591—87556171
福建省司法厅
2024年6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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