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王俊峰:让公共法律服务不断深入人心
来源:中国律师网 时间:2019-03-07 15:02

  

    摄影:王建军 

  “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今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的这句话是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全国律协会长王俊峰接受采访时向记者提到最多的一句话。作为一名法律人,他认为,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也是为了实现这一目标。 

  如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政府工作报告中也特别讲到,要推动社会公平正义,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的供给”。 

  王俊峰说,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去年司法部重新组建以来,全国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努力建设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让群众随时随地随身获得法律服务。 

  王俊峰表示,“广大律师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支重要力量,依靠法律实践者的天然职业优势,在公共法律服务中不断作为,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记者曾在今年1月的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上获悉,2018年,司法部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为全国65万个村(居)配备法律顾问,目前覆盖率已达到99.9%;在全国城管系统推行“律师驻队”法律服务模式,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组织律师为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各地律师直接联系和服务民营企业超过5.6万家,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4万余起,提出法律风险防控建议7.8万余条,有力支持和促进了民营企业发展。今年2月21日司法部在广州召开的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会议,又吹响了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集结号、冲锋号! 

   

  全国人大代表王俊峰(中)与代表团其他代表交流议案建议内容 

  作为律师代表,今年“两会”王俊峰带来了一份关于完善公益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议。王俊峰说,“完善公益法律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体利益需求表达和合法利益实现提供充分保障,是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组成部分。”为此,他提出六点建议: 

  加强公益法律服务立法。在《法律援助条例》基础上制定《公益法律服务法》,为完善以政府为主导、政府部门和非政府部门相互协调、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的公益法律服务体系提供法律遵循。 

  完善政府购买公益法律服务机制。加大对公益法律服务体系的财政投入,对公益法律服务机构供给不足的公益法律服务需求,均通过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益法律服务的方式加以满足和保障,解决制约公益法律服务体系发展的资金瓶颈问题。 

  做强政府法律援助。将政府法律援助作为重要民生工程,加大对政府法律援助机构建设的财政投入,稳步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调动社会律师参与法律援助的积极性;拓展法律援助领域,对涉法涉诉信访、公益诉讼以及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环境保护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实现法律援助服务内容的广泛性。 

  扩大公益法律服务供给。持续落实中央财政支持,加强律师协会公益法律中心规范化建设。统筹司法机关、政府法律援助机构和律师事务所为高校法律援助机构提供业务指导,保障高校法律援助机构运营经费和在校生公益法律服务志愿者必要工作补贴。鼓励第三方机构、非政府组织通过设立公益社会组织形式开展公益法律服务。积极运用互联网媒体技术和平台提供公益法律服务,促进公益法律服务方式多元化。 

  发展公益律师队伍。加强公益律师权益保障,推动公益律师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化发展。对从事公益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给予财政补贴和税收减免等政策支持,鼓励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事业。 

  加强公益法律服务质量管理。制订包括刑事、民事等各类案件在内的公益法律服务评价体系和服务质量保障规则。开展经常性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公益法律服务人员专业素质水平。 

  “律师从来都是参与社会进步的一股重要力量”,采访进入尾声时王俊峰说。作为执业律师,作为行业会长,王俊峰代表对此肯定又充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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