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次推进会后,福建省司法厅党委迅速组织传达学习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际,明确主攻方向,创新工作措施,持续发力再出发,不断推动专项斗争横向拓展、纵向深入。
一是持续深化重点人群教育管理。加强对涉黑涉恶罪犯摸排管控与教育改造,从严审核把关涉黑涉恶罪犯的各项工作。落实对涉黑涉恶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管理、心理疏导、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困难帮扶等政策措施,严防脱管失控。加大深挖彻查力度,健全完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转递反馈机制。二是加强对律师辩护代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引导广大律师依法依规开展涉黑涉恶案件辩护代理,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参与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指导监督和保障,更好发挥律师在专项斗争中的重要作用,提高涉黑涉恶案件办理效果。三是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司法所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增强基层对涉黑涉恶问题的免疫力。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面向群众、贴近群众的优势,及时发现、收集、报告涉黑涉恶线索。扎实做好法律宣讲、政策解读、解疑释惑、成效宣传、以案说法等工作,有效提升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度、参与度。四是持续抓好问题整改落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实行整改项目清单管理。抓好上级交办的重点问题解决、重点领域整治和重点案件办理,以钉钉子精神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同时,要切实抓好自身队伍建设,加强纪律建设和警示教育,防止“灯下黑”问题发生。(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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