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意外死亡事故引发两家人的争执,
司法所联合法院、派出所“智慧”调处终还死者家属公道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3月1日讯 近日,申请执行人林某如愿拿到丈夫的死亡赔偿余款,被执行人刘某与家人在一阵鞭炮声过后,开始整理“新房”……双方历时五载有余的纠纷,终于在建瓯市小桥司法所的牵头和法院执行局、派出所的配合下得以彻底化解。
意外死亡引发纠纷
当事双方争执五年
2013年9月30日,建瓯市小桥镇发生一起意外死亡事故,小桥村村民詹某受雇于他人为刘某新建房屋钉水泥模板时从高处坠落死亡,双方因此引发纠纷。2015年,该纠纷经当地人民法院审理,判令刘某赔偿因詹某死亡造成的各项损失共计20多万元。
被执行人刘某,事故发生时在当地经营着一家摩托车修理店。从2015年至2018年9月期间,当地法院执行局曾多次因执行一事找到刘某,但刘某均以生活拮据等为由拒绝还款,还因此事数次被司法拘留。
申请执行人詹某妻子林某,是小桥镇某村一名普通农民,在建瓯城区一家纸厂上班,与丈夫共同育有一女。自丈夫意外死亡后,林某长期不能得到合理赔偿,加之其对赔偿兑现期望值过大,造成林某对任何事物均怀“戒心”,包括调解员在内。
司法所调解员与派出所民警联合调解纠纷
2018年9月末,詹某的女儿因取证等问题与刘某的妻子发生争执,双方发生轻微肢体冲突。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在现场,双方仍以各种理由争执不断。当天下午,纠纷辗转至小桥司法所。
随着调解的不断深入,调解员发现林某非常在乎其女儿会因与刘某妻子发生争执而留下案底,在调解期间曾多次向调解员咨询此事。刘某在与调解员交谈时,也多次提及事发房屋,间接向调解员“透露”出想了结此事的意愿。为此,调解员立即确定了调解方向,决定尝试将治安纠纷与执行纠纷合并调处。
7小时调解促协议
波澜再起纠纷依旧
在长达7个多小时的调解时间里,双方在调解员的陪同下,针对赔偿金额、付款方式、案件撤销和民俗等问题展开激烈讨论。特别是在余款寄存和是否点香烛、挂红布等民俗习惯上,双方历年来的积怨给调解工作增加了不小的难度。
终于,在调解员耐心和用心调处下,双方最终达成协议:一是刘某一次性赔偿人民币11万元,其中10万元于协议签订后立即支付,余款暂时寄存于调解员处,待林某等人到法院办理强制执行撤案手续后,再到调解员处领取;二是林某等人必须在协议签订后当天到刘某房屋处燃放鞭炮,并撤出相关物品;三是刘某及其妻子不追究林某女儿等人因发生争执而应承担的责任。
然而,意外却在双方签订协议后发生了。当天晚上,由于网银转账出现问题,造成刘某应在当天支付的10万元只到位5万元。于是,双方约定第二天再进行履约,按民俗燃放鞭炮也推迟至第二天进行。
第二天上午,继续履约支付余款5万元后,林某随刘某等人带着《人民调解协议书》到法院执行局进行执行和解。当天下午,在调解员的陪同下,林某带着鞭炮来到刘某房前准备履行剩余协议。谁料,就在林某准备放鞭炮时,刘某母亲突然从人群中走出来制止了林某,并以农村习俗为由要求林某除放鞭炮外,还需点香烛、挂红布。
听到这,林某立即激动起来。调解员见状,立即将刘某及其母亲喊至一旁“说理”,此时的刘某任由母亲“做主”,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随着刘某的变相违约行为,瞬间演变成了协议履行纠纷。
法院威慑强制执行
赔偿余款终于到位
在之后两个多月时间里,刘某的母亲多次以各种理由找调解员“要”钱。林某也多次到司法所要求调解员撤销调解协议,并要求调解员帮她讨要全部执行款,还扬言当年丈夫去世时有将“贵重物品”放至刘某房屋,双方将矛头直指调解员和调解协议。
调解员心里明白,双方五年多来的纠葛,不是一时间能化解的,双方此时的心理状态都是见不得对方“好”。其实,调解员完全可以与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一道把人民调解协议未履行款项一一“落实”到位,并固定相关证据,但这样做的结果是案了事未了。
为达到调解的最佳效果,调解员动员乡贤、村干部和当事人亲朋做双方的思想工作,能想能用的办法几乎都想到用到了。唯一令人欣慰的是,其间调解员赢得了林某的信任。
2019年1月下旬,在小桥司法所与法院执行局对接业务工作时,调解员的一个“念头”成为解决林某等人与刘某纠纷的关键:“恰逢年关,由于人民调解协议双方尚未履行到位,法院执行局可以依法对刘某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待法院执行干警再次上门时,意识到法律威严和法院强制执行威慑力的刘某终于同意筹集剩余的1万元赔偿款。
1月24日下午,林某如愿拿到丈夫的死亡赔偿余款。五载有余的纠纷终于彻底化解。
(本报记者 汤仙念 通讯员 郑渊 张建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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