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工受伤生活难 人民调解解烦忧
来源:福建省司法厅 时间:2019-07-22 15:24

  平潭苏澳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工伤赔偿纠纷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22日讯 近日,平潭综合实验区苏澳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因工伤引发的赔偿纠纷。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化干戈为玉帛。

  2018年12月27日,外来务工人员连某某在平潭某项目部工作时被同项目部车辆撞伤,经诊断,除骨折外,其输尿管断裂。医生历时半年,先后为连某某做了两次连接输尿管手术,后期每3个月仍需手术一次,还需进行4次手术,如果治疗情况不佳,有可能造成左肾衰竭。项目部前期垫付了所有医药费,但因连某某生活不能自理,妻子为照顾他又被公司开除,远在泉州家中尚有一个读初中的孩子需要抚养,一家人的生活陷入了困境。无奈之下,连某某和妻子到项目部讨说法并索要生活费、护工费20万元。7月5日,双方当事人来到苏澳司法所申请调解。

  苏澳司法所受理申请后,随即展开调查取证,双方均同意连某某此次意外受伤为工伤,也已经申请了工伤认定,但是工伤认定结果还没出。

  “你们给付医药费不及时,而且这么久了都没见你们给过我丈夫生活费和护工费。现在我为了照顾他连工作都丢了,家里上有老下有小的,你让我们怎么活?”连某某的妻子哭诉道。而项目部也表示很委屈:“我们并没有拖欠连某某医药费,目前医药卡上尚有1万多元治疗费。因为连某某治疗尚未完毕,伤残鉴定无法做,我们打算等他所有治疗完毕、鉴定出伤残等级以后再行赔付,并非故意不给……”还未等项目部代表说完,连某某妻子情绪再次激动起来:“我丈夫治疗完毕起码还要1年,且不知术后病况如何。现在我们一家连生活都过不下去,哪里还等得到后面治疗完毕才赔付?”双方各说各理,场面一度失和。

  调解员首先安抚了连某某及其妻子的情绪,对他们的遭遇表示了深切的同情,而后向项目部提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连某某在接受工伤医疗期间,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虽然工伤认定书还没出来,但考虑到双方都认定为工伤,加上连某某家境困难,且持续治疗时间可能要很长,项目部能否垫付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及护理费,以让连某某安心看病,待最终伤残鉴定出来以后再商讨赔偿事宜?”

  经过调解员连日的不懈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共识:项目部保证连某某医药卡上随时拥有3万元金额看病,每次看病完毕以后按医院账单结,用多少补多少,至治疗完毕;项目部还得先行支付9万元连某某工资、护理费及生活费,其余费用待后期治疗完毕、伤残鉴定完毕后再行结算。协议达成后,项目部当场支付费用,连某某一家领到钱后脸上露出了笑容,连声向调解员表示感谢。至此,此次纠纷得到圆满调解。(本报记者 陈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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