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引纠纷 人民调解促和谐
来源:惠安县司法局螺城司法所庄惠红、张伟彬 时间:2020-01-03 11:19

   

    近日,惠安县螺城司法所联合前型社区成功调处了一起工伤赔偿案件,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伤者获赔106000元。

  2019年5月,螺城镇前型社区任某在所在本社区的某家纺公司车间工作时,其左手不慎被机台切割致除拇指外的其它四个手指断肢。事后,家纺公司老板卓某立即送任某到泉州仁福骨外科医院治疗,经手术接肢成功。任某在住院治疗费用家纺公司主动予以全额支付。 

  出院后任某及家属与家纺公司老板就任某的残疾赔偿等经济损失的赔偿一事多次进行协商,但对于赔偿的费用双方一直未能达成协议。近期社区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司法所就赔偿事项进行协商。  调解过程中,伤者任某及家属向卓某提出残疾赔偿费60多万元,家纺公司老板卓某不同意伤者提出的赔偿费用,称公司是小本经营,一时间无法拿出那么多钱,并且也赔不起那么多。在多次协商无果后,调解员首先耐心向双方当事人介绍了《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明确了等级伤残赔偿范围和标准,对家纺公司在任某受伤后第一时间及时联系医院进行手术治疗,并支付了全部医疗费用,肯定了家纺公司积极主动作为和解决问题的诚意;并着手分别做思想工作,就赔偿事宜列出多个赔偿方案。经多日协商做工作,最终伤者任某及家属为司法调解员的耐心热心细心,及家纺公司老板的诚心打动,双方当事人达成谅解协议,同意赔偿任某费用106000元。同时家纺公司老板也表示,自己会认真履行赔偿协议,按协议要求于近期付清,最终双方当事人在自愿达成的赔偿协议书上签字,一起因工伤赔偿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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