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水北街司法所接到农民工黄某的求助电话,称其2019年4月开始在某工厂从事骨架护坡及水沟施工,工程完工后尚有15000元工资至今未结。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其无法前往协商,希望司法所给予援助。
司法所工作人员详细听取了黄某的诉求,第一时间联系工程的承包人官某了解情况。经了解,黄某在某工厂主要参与浆砌石骨架护坡、路肩、排水沟、墙式护栏、填方段浆砌石护坡等项目的施工,2019年11月工程结束后,黄某认为业主单位结算工程量与实际有出入,因此发生纠纷。
针对双方争议焦点,工作人员做了进一步调查核实。原来,该工程承建方甲建筑公司在验收时认为黄某并未按照图纸施工,导致建筑材料浪费,造成一定损失,因此在工程量的计算上有所不同。黄某承认这一情况确实存在,但是损失并未达到3万元。
因纠纷涉及多方,为避免人员扎堆聚集,经征求当事人同意,4月1日,调解员组织当事人通过多方微信群视频的方式组织开展第一次调解。在调解员的努力下,当事人就争议焦点达成一致,同意按照施工图纸重新计算工程量。
4月3日,经重新计量,甲公司结算工程款的工程量与黄某实际工程量确实存在误差。据此,调解员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合意,由甲公司根据测算结果补发15000元报酬给黄某。至此,这起农民工劳资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视频调解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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