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遗余力化解信访矛盾纠纷,岵山司法所这么干!
来源:永春县岵山司法所林桂芳 苏少彬 时间:2019-03-25 09:28

    今年来,永春县岵山司法所大力开展“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践,实现矛盾不上交”活动,通过聘请经验丰富的退休老干部充实调解员队伍、“镇、村、组、民”多级联动全面排查矛盾纠纷隐患、创造性运用多种调解思路和方法,以攻克积年“违规上访”和消除有“违规上访”苗头的矛盾纠纷为重点,主动预防和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得到社会各界普遍赞誉。

  一、关爱孤寡老年人,攻克积年“上访顽疾”

  周大妈曾经是岵山镇出名的“上访”户,其在早年间与邻居因为竹丛赔偿问题产生纠纷,经常以此为由,到村、镇、县直有关部门反映问题,并在走访过程中,产生新的口角,随着年岁渐长,又加上周大妈唯一的儿子意外离世,周大妈觉得晚年生活无依无靠,从此走上“违规上访”的道路,稍有不如意便“撒泼打滚”,给各级政府部门造成了极其不良的影响,这也是我镇信访工作的一大困扰。

  郑永辉是岵山司法所今年2月份以来聘请的专职调解员,之前曾担任村委会书记,卸任后经营一家农家饭店。因老郑为人忠厚、乐善好施、热心于化解民间纠纷,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化解老百姓的纠纷啊,利人利己,何乐而不为!”

  老郑凭着多年担任村干部与老百姓打交道的经验,通过多次走访,得知周大妈唯一的儿子已经过世,媳妇与她互不往来,女儿又长年居住在外地。周大妈已经80多岁了,独自一人生活,十分无聊,经常坐着公交到县城各部门“窜门”,逢人就“拉家常”。老郑根据周大妈的家庭情况以及与周大妈的沟通判断,周大妈之所以反复上访,最根本的原因是家庭经济困难和孤寡老人的孤独感。鉴于老郑的判断,司法所通过积极联系镇政府相关部门,为周大妈争取了一定数额的低保补助金,并联系周大妈所在村老年人协会邀请其参加一些活动等工作,周大妈终于声明“不再到处上访,不再给政府添麻烦”。

  二、巧妙化解情感纠纷,及时消除信访苗头

  严某某离婚后独自带着女儿到六中旁租房陪读。三年前与中年丧偶的邻居陈某某相识,之后互相往来,在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共同生活了三年。去年12月,严某某与陈某某因情感破裂,严某某认为是陈某某抛弃自己,心有不甘,要求陈某某要赔偿其精神损失费5万元。但是陈某某以严某某对其不真心为由,拒绝任何赔偿。严某某很不甘心,一直到陈某某家寻衅滋事,破坏门锁或水管,扬言要与陈某某同归于尽。

  司法所受理严某某的调解申请后,多次前往双方的住处调查调处纠纷,但双方都认为自己在共同生活期间为对方付出很多,都不肯妥协,严某某一开口就哭诉“你们就欺负我们孤儿寡母”,并声称“如果得不到赔偿,就要到县政府找领导”。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情感纠纷往往是最难以调解的。所长林桂芳以其女性的敏感分析,严某某肯定是因为这次情感问题对社会产生不满,并滋生上访念头。林所长建议司法所工作人员按性别分成两个组,分别做严某某和陈某某的工作。果然,通过林所长以女性身份推心置腹的分析,严某某答应只要陈某某1万元的精神损失费,从此以后开始新生活。而陈某某通过调解员老郑关于男人的担当和责任感的一番论述后,也同意以1万元作为对严某某的补偿。当事人双方终于在3月15日,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主持下签订了调解协议。

签订协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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