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建立调解员绩效激励机制 推动其向职业化发展
来源:南安市司法局李志乾 李志远 时间:2019-11-21 08:31

    为提高调解的实际效果和效率提升调解员的专业程度及效能,建立一支职业化的调解队伍,更好的推动“强基促稳”落到实处。南安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南安市专职调解员绩效工资的实施细则》,建立调解员绩效激励机制,对市镇两级专职调解员采取星级评定与绩效考评相结合的办法,实施星级工资和绩效补贴该做法得到省司法厅肯定,并以闽司基〔2019〕1号文件转发供各地学习借鉴。

  《南安市专职调解员绩效工资的实施细则》规定,在全市实行星级分级工资制度,调解员按照星级划定工资标准,星级越高工资越高。2019年度,南安市联合调解中心从88名专职调解员中甄选出31名优秀调解员作为星级调解员,其中五星调解员5名、四星调解员9名、三星调解员17名。星级调解员的评定不仅是对调解员工作积极性的一种激励,更是一种荣誉,是对调解员身份的认可,使其更具公信力,更易获得当事人的信任。

  《南安市专职调解员绩效工资的实施细则》还规定了按基数1万元乘以积分的百分比给予专职调解员补贴,对得分的事项作了详情的说明,其中成功调处重大敏感信访积案的所得分数最高,成功调处突发性、敏感性、群体性的也有较高的得分。通过绩效补贴,激励调解员攻坚克难,集中精力化解复杂性高的积案、难案,做到“矛盾不上交”,有效发挥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另外,《南安市专职调解员绩效工资的实施细则》也规定了对市联合调解中心优秀年轻的调解员,给予“五险一金”待遇,此举有助于留住优秀的人才,保持调解队伍的稳定性。

  随着“强基促稳”三年行动的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的逐步完善,人民调解作为第三方调解机构,影响越来越大,调解范围也从民事纠纷扩展到各个领域。这就要求调解员不但要懂调解业务,要懂矛盾纠纷所涉领域的业务;不仅得懂风土人情,还得懂政策法律。调解员绩效激励机制的建立,能够促使专职调解员将调解作为一份事业,不断总结经验、钻研学习,提升自身专业素质,更优质的完成矛盾纠纷的化解,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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