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下午,龙岩市新罗区江山派出所致电江山司法所称江山镇外山“郭某奇”与“郭某柏”因地界纠纷,导致两大家族共聚集二十余人,发生争吵、双方情绪激动,动手打架致双方各有受伤,建议两所循“公调对接”机制,共同化解纠纷,防止出现“群体性民转刑”案件。
江山司法所在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奔赴现场,制止双方的进一步争吵、避免矛盾激化。并现场调查纠纷产生的原因。
经过多日调查后得知,纠纷双方所争议地块原系郭某用叔叔郭某奇地块,分别与双方交换土地,但对地界未做明确标识以致纠纷双方发生争议,现郭某勇欲在争议地修建路基以方便倒车,郭某柏及其家人认为该地块应归其使用,郭某奇无权修建;郭某奇认为该地块都归他们家使用,郭某柏是无理强占。双方发生争吵,因两大家族之前就有积怨、加上双方年轻人在场比较冲动故动手造成双方互有损伤。
在了解相关情况后,调解人员让受伤的当事人先去接受治疗、并询问双方家族是否有证据证明地块的使用权归属。郭某郭某勇称其有当时铁路公司进来征迁时划的图纸可证明该地块延续归郭某奇使用后交换给郭某勇;郭某柏家人称其有记号可以证明该地块属郭某柏。但因双方都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地块使用权归属,调解人员让双方各自冷静并到国土部门调阅当时征迁图纸,证实了因该地块面积过小,无法明确证实该地块使用权归谁所有。
由于双方均有家人受伤,情绪激动,两大家族人数众多见面调解就争吵,不利于调解工作的开展。江山司法所采取“线上”化解的方式来进行调解。组建微信群将双方代表拉到微信群,并将调阅的图纸发至群里,告诉郭某奇图纸显示争议地块在虚线中,无法证明使用权归郭某奇,同时郭某柏家人所谓的记号也不能用来作为证据,因双方均拿不出直接证据证明地块使用权,司法所建议双方均不再主张土地的排他使用权,以此次纠纷调解为契机,明确了地块以内靠房子一侧(含阶梯)归郭某柏使用。地界以外归郭某奇使用,郭某柏不得主张权利,该调解方案获得双方一致认可,并在微信群中以拍照和发言的方式确认调解结果。
一起因“地界”纠纷而发生的可能转化为“群体性恶性刑事案件”得到顺利化解,避免了两大家族因冲动而发生群体性事件,两大家族也因此得以“握手言和”, 修复了邻里之间的和谐关系,保障了疫期辖区的安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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