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级调解中心场所原为龙津镇凤翔社区迎屏佳苑小区内的配套房,面积达260平方米,由县政府无偿划拨给司法局作为县级调解中心使用。新建的县级调解中心将设置接待大厅、调解室、调解员办公室、律师办公室、档案室、值班室等多个功能室,并加挂清流县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室牌子,预计总投资110万元。
近年来,清流县司法局认真践行“枫桥经验”,不断完善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和机制,重视基础设施投资,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发展。新县级调解中心的建设使用,将在县-乡(镇)-村(社区)三级人民调解网络全覆盖的基础上,更好地集中律师、乡贤和调解员等多方力量综合调解全县疑难矛盾纠纷案件,构建行之有效的民间纠纷化解主体平台,为“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难事不出县”打下坚实的工作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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