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区“123”工作法推进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
来源:福建司法 时间:2020-07-09 10:22

  晋安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和完善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总结摸索了“123”工作法,有力地化解了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各类矛盾,使交通事故调处做到快处、快调、快赔、快结,实现高效便民和公平正义的双赢。

坚持一个引领

  坚持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引领,以人民调解方式妥善化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设立晋安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委员会(下称“区交调委”),选聘基本素质好、调解能力强、工作热情高、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专职人民调解员,专门调解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纠纷,并通过调解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参与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等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交通事故矛盾纷的对抗性,真正将纠纷处置在一线,化解在基层。

打造两个平台

  1、积极打造交通事故一站式解纷服务实体平台

区交调委专职人员解答群众咨询

  强化公安、法院、司法、卫健、保险等多部门的联动联调,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体化处理工作。在区交警大队服务大厅设置调解咨询窗口,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接受群众咨询、围绕道路交通事故调处与相关部门及机构开展对接工作,将交通事故认定、调解、审理与保险理赔、法律服务融为一体,为群众提供多元化的快捷服务。

  2、积极搭建交通事故线上调解平台

调解员与民警通过手机视频远程调解纠纷

  对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通过建立微信群的方式,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远程调解。特别是今年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区交调委及时推出非接触式线上调解服务,按一案一群原则,将调解员、双方当事人与保险理赔员组建到单独的调解群,通过微信视频、电话语音等远程方式进行调解,目前已成功化解7起纠纷,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实现了疫情防控不松懈和调解服务不打烊。

紧盯三个关口

  1、紧盯信息预警关

  调解员从受理案件开始就积极介入,主动、热情地与当事人进行沟通交流,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了解其真实意图,准确掌握事故纠纷的矛盾焦点和当事人诉求,及早发现不稳定因素和苗头,及时做好纠纷预判和预警处置,防止矛盾激化。

  2、紧盯调解处置关

  树立调解优先理念,并将之贯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处置的全过程,调解员主动联系当事人,开展劝解疏导,告知调解程序,预约双方调解,及时减缓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冲突。对于简单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着重速调速决,迅速固定单一争议,制定赔偿方案,防止出现无序情况使矛盾升级。对于争议较大的事故纠纷,协调保险公司人员全程参与,实行面对面定损和办理理赔手续,实现交通事故纠纷快处、快结。对于无法调解的案件,调解员并不因为调解终结而终止矛盾化解工作,通过帮助当事人分析失败原因、提供解决方法,正确引导双方选择司法救助途径。

  3、紧盯协议履行关

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调解成功后,力争当场签订赔偿协议,当场给付赔偿金,以达到案结事了。无法当场履行的,调解员在交通事故回访中必须跟踪义务人履约情况,最大程度上督促义务人履行协议约定。目前,交调委调解成功的纠纷,协议履行率高达100%,调结案件未出现上访或起诉法院的二次争议,切实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也彰显了人民调解在构建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中的基础性地位和“第一道防线”作用。

  区交调委自2011年成立以来已受理并成功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813件,涉及死亡的重大纠纷63件,涉案金额达3830.48万元,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的职能,大大减少了交通事故双方当事

  人为索赔而对簿公堂的情况,为当事人平息矛盾、解决纠纷提供了一条高效便捷的法治通道,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综合治理提供了一份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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