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迅速传达落实司法部司法鉴定“双严十二条”精神
来源:南平市司法局法规和司法鉴定科 时间:2018-03-30 09:07

日前,南平市司法局召开局务扩大会,组织局领导、法规和司法鉴定科及审批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司法部、省司法厅关于严格准入、严格监管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南平实际,就如何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关于贯彻执行司法部关于严格准入严格监管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提出具体措施:

一是全面梳理核查问题。下发自查整改通知,要求各鉴定机构按省厅下发《福建省司法鉴定整改工作》、《酒精检测鉴定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进行全面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逐条提出解决措施和办法。并及时成立专项检查组,按“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进行全面核查。二是开展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协会考核与奖励委员会按《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办法和评分标准》规定,从11个方面对鉴定机构进行信用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在南平司行政网站上公示,同时报送公、检、法及保险行业、律师行业等相关部门。进一步修订完善《机构信用考核评定办法和评分标准》,将引入第三方机构组织评查、能力验证活动集中考核等内容列入考评项目,严把鉴定质量关。三是建立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审批与监管协调机制,召开审批服务窗口与各业务科室座谈会,顺畅沟通联系渠道,确保准入和监管不脱节。组织公、检、法、交警、保险等有关部门召开专题联席会议,建立鉴定文书使用采集情况的互通反馈机制,对鉴定文书合理性进行有效监督。四是强化信息系统平台运用。邀请技术人员到局机关及各鉴定机构现场培训指导,将信息系统平台运行使用情况、机构案件数的增长与否作为年度信用考核的指标。以确保相关信息及时准确录入系统,从源头上有效杜绝多头鉴定和重复鉴定。五是鼓励鉴定机构延伸服务。鼓励资质条件较好、资金雄厚的天祥司法鉴定所派员进驻南平东片建阳区及西片邵武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由当地司法局负责提供场所。通过设立窗口,有效延伸司法鉴定服务,及时向当事人解答司法鉴定相关法规政策知识,引导当事人委托办理鉴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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