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建立四机制推进司法鉴定机构管理精细化
来源:厦门市司法局 时间:2018-06-27 10:48
  一是建立执业情况综合评价机制,强化执业能力、鉴定质量、服务绩效、信用管理四大指标的精细化管理,推进鉴定行业聚焦“强素质、打基础、重自律、提效益”,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立质量管理长效机制调取全市2017年度声像、文书、痕迹三个鉴定项目的16份司法鉴定档案卷宗送交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进行质量评估,评估结果与鉴定人年度执业情况评价工作紧密关联。
    三是建立年度考核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2017年度考核结果和诚信情况与“双随机”检查结合起来,把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3家机构列为重点监管单位。注销三年来未开展鉴定活动的鉴定人12人、鉴定项目2个优化鉴定项目和鉴定人员。
    四是建立常态化监督管理机制。监督检查力求延续性与全覆盖,上半年共检查10家机构,抽查88份案卷,发出监督检查意见书9份,复查意见书4份。其中,4家机构因未改正2017年下半年“双随机”检查提出的问题,将在2018年年度执业情况综合中减其鉴定质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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