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的职能作用,经泉州市司法局批复同意,7月2日,泉州市司法鉴定人协会面向泉州市各个鉴定机构下发《关于成立泉州市司法鉴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通知》,决定成立“泉州市司法鉴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对司法鉴定纠纷进行调解。
据介绍,泉州市司法鉴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旨在健全完善司法鉴定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使人民调解成为化解司法鉴定行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途径。同时将坚持当事人平等自愿的原则,共同推进司法鉴定纠纷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为我市鉴定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从规模上看,目前泉州市司法鉴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委员5人组成,配备3名专职调解员,设主任1人。办公地点设在泉州市司法鉴定人协会,将悬挂统一的人民调解标牌和标识,并对调解员名单、工作职责、调解程序进行公示。
从工作职能上看,调委会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开展司法鉴定纠纷调解、宣传司法鉴定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司法鉴定纠纷产生的新情况及预防调处的新方法、做好司法鉴定纠纷调处统计分析和信息汇总上报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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