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开展“四类外”司法鉴定机构清理整改收尾检查工作
来源:福州市司法局法规处赖淦生 时间:2019-06-27 17:22

    根据《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做好四类外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闽司〔2019〕19号)要求,“四类外”鉴定机构清理整改工作需于6月底前完成。在清理整改期间,相关司法鉴定项目已完成注销、依法变更登记或提交了注销申请,但还有部分鉴定机构尚未完成重新审核登记工作。

  为确保清理整改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福州市司法局司法鉴定管理部门于6月25-26日对尚未提交重新审核登记申请的福建智立司法鉴定所、福建新洋司法鉴定所、福建安邦司法鉴定所、福建中检司法鉴定所等4家“四类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检查。经检查,相关鉴定机构已按规定停止受理案件、无未结案件,重新审核登记或新增“四大类”鉴定项目工作已基本完成。检查人员对清理整改工作要求进行了强调,并督促相关鉴定机构在6月30日前向审批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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