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司法局职改办、平潭综合实验区司法办,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科学评估司法鉴定人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进一步加强我省高素质的司法鉴定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现将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关于报送2018年度司法鉴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司法鉴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条件按照《司法鉴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细则》(司鉴所发通〔2012〕6号)文件规定执行,可从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网站(www.ssfjd.cn)查阅。
存在下列情况的人员,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一)在职称考试或申报过程中有作弊、作假行为的;
(二)违反司法鉴定职业道德,存在虚假鉴定、违法鉴定的;
(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司法机关或司法行政管理机关查处的直接责任人员。
评审后,经举报查实有以上情况的,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一律予以撤销。
二、评审材料要求
请严格按照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网站上的《呈报评审材料注意事项》有关要求报送参评材料。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由各司法鉴定所(中心)统一报送至设区市司法局职改办进行初审,原件经核验后退还报送单位,复印件(须加盖市司法局职改办公章)及其他材料统一报送至省司法厅职改办,申报材料一旦报送,恕不退还。
三、专业考试安排
按照《司法鉴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细则》规定,从事法医临床或法医病理专业工作的转评人员(已取得自然科学研究系列或高等学校教师系列相关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除外)须参加由中评委办事机构统一组织的专业知识考试,考试时间初步安排在9月份,具体时间由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另行通知。
四、评审材料报送时间、地址与联系方式
报送时间:截止至2018年8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址:福建省司法厅职改办(福州市西门井边亭11号1113室)
邮 编:350003
联系电话:0591-83770253
电子邮箱:524628331@qq.com
联 系 人:谢锦杨
五、评审费及汇款地址
评审费:600元/人
户名: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
账号:1001260509026404707
开户行:工行上海市联合大厦支行
评审费缴费凭证需随申报材料一起报送,未附缴费凭证的将不予受理。初审未通过人员,评审费减半收取。
福建省司法厅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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