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厅关于注销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的公告
来源:福建省司法厅
时间:2020-10-26 16:15
根据《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二十条规定,以下《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符合法定注销情形,本机关依法予以注销:
一、陈小军,福建科瑞司法鉴定所,执业证号:350515031245。注销事由:所在执业机构已注销。
二、陈顺天,福建科瑞司法鉴定所,执业证号:350515031243。注销事由:所在执业机构已注销。
三、洪可华,福建科瑞司法鉴定所,执业证号:350515031244。注销事由:所在执业机构已注销。
四、王革,福建科瑞司法鉴定所,执业证号:350515031190。注销事由:所在执业机构已注销。
五、陈少仕,福建科瑞司法鉴定所,执业证号:350515031189。注销事由:所在执业机构已注销。
六、石成锋,福建安泰司法鉴定所,执业证号:350515151160。注销事由:执业证到期未申请延续。
现予公告。
福建省司法厅
2020年10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一、陈小军,福建科瑞司法鉴定所,执业证号:350515031245。注销事由:所在执业机构已注销。
二、陈顺天,福建科瑞司法鉴定所,执业证号:350515031243。注销事由:所在执业机构已注销。
三、洪可华,福建科瑞司法鉴定所,执业证号:350515031244。注销事由:所在执业机构已注销。
四、王革,福建科瑞司法鉴定所,执业证号:350515031190。注销事由:所在执业机构已注销。
五、陈少仕,福建科瑞司法鉴定所,执业证号:350515031189。注销事由:所在执业机构已注销。
六、石成锋,福建安泰司法鉴定所,执业证号:350515151160。注销事由:执业证到期未申请延续。
现予公告。
福建省司法厅
2020年10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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