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生态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保护理念。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等手段,对各类环境污染导致的损害范围、程度等进行合理鉴定、测算,出具鉴定意见和评估报告,为环境管理、环境司法等提供服务。
推进我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建设是省司法厅、省生态环境厅建立科学的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制度的重要举措,有助于环境管理和司法程序的有效衔接,为环境诉讼和环境执法提供技术支撑,对加快形成“生态损害者赔偿、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得到合理补偿”的生态保护机制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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