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厅关于适用《文书鉴定通用规范》等25项司法鉴定技术规范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司法厅 时间:2010-07-12 15:04

闽司〔2010〕208号

 

各设区市司法局:

为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推进司法鉴定标准化建设,保障司法鉴定质量,司法部组织制定并公布了《文书鉴定通用规范》等25项司法鉴定技术规范。鉴于该25项司法鉴定技术规范在科学性、可靠性、实用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司法鉴定执业活动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10年8月1日起在我省司法鉴定行业中适用,请遵照执行。

有关鉴定机构和鉴定人需要相关司法鉴定技术规范文本或咨询相关技术问题的,请直接与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联系(联系人:吴何坚,联系电话:021-52364973);需要相关司法鉴定技术规范文本的,也可直接到福建省司法厅网站(www.fjsf.gov.cn)下载。

特此通知。

 

附件:25项技术规范目录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二日   

 

主题词:司法 司法鉴定 通知

抄送: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

  省国家安全厅,各有关司法鉴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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