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提醒各位报考人员:
一、牢记重要时间点
序号 |
时间点 |
报考人员操作内容 |
1 |
6月15日0时-7月4日24时 |
网上填报报名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网上交费 |
2 |
7月9日(截止时间) |
网上交费 |
3 |
9月1日-9月15日 |
上网打印准考证 |
4 |
9月16日、17日 |
参加司法考试 |
5 |
9月21日晚20时至9月25日24时 |
试题参考答案异议 |
6 |
11月下旬,司法部公布考试成绩、合格线,并开始受理分数核查申请,届时请关注司法部、各考区的公告 |
①上网打印成绩单 ②申请分数核查 |
7 |
网上申请一般在11月下旬;现场提交材料一般在12月底前。届时请关注司法部、各考区司法局的公告 |
申请法律职业资格 |
8 |
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法律职业资格的时间在2018年7月31日前,届时请关注司法部、各考区司法局的公告 |
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申请法律职业资格 |
二、牢记“五个务必”
1.务必妥善保存好网上登录密码和密码保护问题答案,以免9月份打印准考证、11月打印成绩单时无法登录。
2.务必妥善保存好报名时使用的电子照片,以免在资格申请时无法提交照片(要求必须使用同一照片)。
3.务必及时上网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好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免遗失影响考试。
4.务必认真阅读《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规则》和《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5.务必及时开具并妥善保管好相关票据、证明,以免日后需要时已无法开具或打印。如:境外毕业证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至银行开具的考试费用发票、上网打印的成绩单特别是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打印备用等。
三、牢记考试要求和纪律
应试人员应当诚信参考,认真阅读《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规则》和《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维护考场秩序,共同营造诚信参考、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各位考生参考时遵守如下规定和考试纪律:
1.应试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2.考试开始半小时内,应试人员务必按照要求粘贴条形码、填写填涂本人相关信息;未按要求执行者,影响阅卷成绩的由本人负责。
3.今年我省所有考区考点全部使用考务安全管理系统,所有应试人员在每次进入考区考点时须进行现场拍照、二代身份证识别仪扫描验证身份信息。请提前到达,依次接受检查入场。
4.各考点入口处设置安检通道,各考场全部使用金属探测仪,请自觉配合工作人员的检查,按顺序入场。
5.各考场使用“作弊克主动式隐形耳机探测器”对考生进行探测,防止考生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
6.我省在每个考点设置无线电监测、使用金属探测仪、考试过程全程录像等高科技防作弊仪器,严禁考生携带各种通讯工具、电子用品等物品进入考场,严厉打击各种作弊行为。
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司法行政机关将依据《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视其情节、后果,分别给予口头警告、责令离开考场并取消本场考试成绩、确认当年考试成绩无效、二年内或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处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的相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福建省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2017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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