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6月15日(星期五)上午10:00
地点:省司法厅
内容:举行2018年福建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主持人:各位记者朋友,同志们,大家上午好!
欢迎大家来省司法厅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新闻发布会。今年是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开局之年,司法部已于6月8日在北京举办了“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情况”的新闻发布会,今天省司法厅在这里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俞建春向媒体和公众介绍“福建省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情况”,并就大家关心的问题回答提问。应邀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法制日报、人民网、福建日报、福建电视台、福建广播电台、东南网、福建法治报等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欢迎大家。今天的发布会有两项议程:一是请省司法厅俞建春副厅长介绍我省考试工作有关情况;二是俞建春副厅长回答记者提问。
下面进行第一项议程,请省司法厅副厅长俞建春同志介绍我省考试工作有关情况。
俞建春副厅长:
各位记者朋友,各位来宾:大家上午好!
很高兴在这里与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见面,感谢大家多年来对我省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面,我就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相关制度政策调整及我省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情况,向大家介绍一下。
(一)我省组织实施国家司法考试基本情况。
自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组织实施以来,我省司法考试工作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在司法部的精心指导下,以“依法治考、从严治考、热情服务”为总原则,围绕考务人员、考场、考生、试卷和舆情五大要素,把“实、稳、严、细、深”落实到司法考试工作各环节、全过程,圆满完成了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实施任务。16年来,我省共有17万多人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近3万人通过考试并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在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人员中,有近一半的人员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员等法律职业,为我省法治队伍建设选拔储备了大量合格法律职业人才,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建立的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建设。2014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把能力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坚持从源头抓起,改革和完善司法考试制度。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着眼于推进法治工作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提出“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健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2015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同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意见》,明确将现行司法考试制度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2017年9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明确了法律职业人员考试的范围、规定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增加了有关禁止从事法律职业的情形等,定于2018年开始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为组织实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提供了法律依据。今年4月29日,司法部正式公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标志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已拉开序幕。6月8日司法部向社会发布《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并召开新闻发布会,首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正式启动。
(三)国家司法考试制度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的新变化。
一是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人员范围扩展。《实施办法》明确了应当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范围,在司法考试制度确定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四类法律职业人员基础上,将初次担任法律类仲裁员,以及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纳入法律职业资格准入范围。
二是考试报名的专业学历条件要求更高。《实施办法》第9条规定“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同时,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在《实施办法》第22条规定,“本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三是不得报名的禁止性条件有新增加。主要增加了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四是考试内容和方式方法有新变化。在考试方式上,将一次性考试分为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两阶段,只有通过客观题考试的考生才可以参加当年的第二阶段的主观题考试,客观题的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同时,明确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纸笔考试或者计算机化考试的方式。在考试内容上,明确考试内容和命题范围以司法部当年公布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为准。
五是对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管理上有新规定。《意见》赋予了司法行政机关法律职业资格管理新职责,《实施办法》明确,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有违反宪法法律、妨害司法公正、违背职业伦理等行为的,由司法行政机关视其情节后果给予相应处理,并将相关信息在司法部网站上公布,加强了对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的日常和动态管理。
(四)今年我省考试工作的相关规定和安排。
一是我省考区设置情况。今年考试实行一次考试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客观题考试时间为9月22日,第二阶段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0月20日。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应试人员,通过客观题考试后再参加主观题考试。今年我省考区将按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进行设置具体考区。客观题考试共设了9个考区,分别是福州、厦门、漳州、泉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在我省报名参加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的,只能在我省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我省主观题考试考区,将根据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报考和分布情况,在客观题考区的基础上,统一规划,适当合并。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的人员到合并后的考区考试。
二是关于考试收费问题。今年考试分两个阶段,考试收费分别按客观题考试、主观题考试进行2次交费。今年我省考试的客观题网上交纳考试费为142元/人,主观题考试网上交纳考试费为85元/人。今年我省考试费的收费标准是按照闽价费﹝2016﹞58号和司发通[2018]43号文件规定收取。今年我省网上交费银行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兴业银行、农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或带有银联标识银行卡的网上银行进行网上交费。
三是关于计算机化考试机位问题。今年是客观题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第一年,今年以来我省各考区积极与当地的学校进行沟通协调,最大限度去争取各学校机位。我省目前总体的机位数应该能够满足考生的需求,但各考区受实有机位数量的限制,报名人员选择报名地时,如出现该报名地所在考区机位已满的提示,请选择机位未满的临近考区报名。
关于我省今年考试工作相关情况就介绍到这里,有关考试的其他具体事项和安排,请广大应试人员和社会各界关注我省考试公告。
谢谢!
主持人:谢谢俞副厅长。现在进行第二个议程,请大家就关心的问题可以提问俞建春副厅长。
人民网记者问: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能否报考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有什么具体要求?
答:根据司法部公告规定,今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政策有新变化。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19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新的变化是将2019年全日制专升本应届本科毕业生、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也可以报名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同时,这里要强调下:2019年应届毕业生都要求是全日制的。
福建广播电台记者问:今年考试报名的具体时间以及考试时间是什么时候?同时,已经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普通高等学校、网络教育、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高等教育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能否报考2018年考试,有什么具体要求?
答:今年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20日至7月4日,客观题考试时间为9月22日,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0月20日。您刚才提的关于继续教育学历的问题,根据司法部相关规定,已经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和继续教育(包括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等)的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取得毕业证书人员,可以报名。考试结束,成绩合格人员应当按照网上报名填报确认和承诺的信息,在规定的资格申请期限内提交毕业证书及其他材料,不能在规定期限提交的,视为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考试成绩无效。
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对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应当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承诺书》,并对其填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人员填报虚假信息或以其它方式骗取报名的,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东南网记者问:今年是首次实行计算机化考试,我们如何帮助考生适应计算机化考试的新变化?
答:去年全国在5个省进行计算机化考试试点。今年的客观题考试将在全国各考区全面推行计算机化考试,为方便广大考生提前适应计算机化考试方式与环境,司法部已在司法部网站等平台发布计算机化考试答题演示、操作指南、模拟答题操作练习系统视频资料等材料,广大考生可以登录司法部网站来熟悉、了解和模拟练习计算机化考试答题系统。这里要提醒下广大考生,因今年客观题实行计算机化考试,各考区受实有机位数量的限制,考生在报名服务平台上传电子照片通过确认后,要尽快登录服务平台交纳考试费。在服务平台点击交费按钮后,请在60分钟内完成交费操作,核定机位。超过60分钟未交费或未成功交费的,系统将释放锁定的机位。服务平台将按交费成功的先后顺序确定机位。
福建法治报记者问:福建靠近台湾,我省对台湾考生有哪些服务措施?
答:根据司法部公告规定,居住在台湾或者国外(境外)的台湾居民网上报名时,可以选择在我省厦门市考区或广东省深圳市考区参加考试。自2010年来,按照司法部的要求,厦门市司法局与台湾社团法人海峡两岸法学交流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每年签订“会商备忘录”,就协助办理台湾岛内居民报考事宜及双方权利义务进行约定。随着双方合作的不断深入以及考试全网络报名逐步实现,“协会”协助办理的事项有拓展增加。从最初在台北、台南设立工作点接收和转递报名材料、转递分数核查申请、接收(转递)资格申请材料等,已经逐步拓展为现在的代为办理学历认证、网上报名(交费)、转发证书等,为台湾考生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法制日报记者问: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涉及面又很广,涉及考生很多,我们省是否考虑建立考试的微信公众号,方便考生查阅信息和咨询问题?
答:我省已建立了“福建法考”微信公众号。考生可以直接在“福建法考”微信公众号咨询相关政策、报名状态查询、准考证查询、成绩查询以及其他相关的事项。为了进一步方便考生,正准备在“福建法考”微信公众号上建立考生备案系统等。
主持人: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再次感谢俞副厅长,也感谢在座的记者朋友们,谢谢大家对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关注,也感谢大家对省司法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谢谢大家!祝大家周末愉快!
省司法厅司法鉴定与司法考试处副处长陈小英接受媒体记者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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