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厅召开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督考工作动员会
来源:司法鉴定与司法考试处 时间:2018-09-20 09:55

 

2018年9月19日上午,福建省司法厅召开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督考工作会议,进行督考工作动员。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俞建春和司法厅督考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厅司法鉴定与司法考试处马昌建处长主持会议。

会上,俞建春副厅长对今年的督考工作提五点要求。一要提高认识、强化责任。要充分重视到考试工作的政治性,要按照赵大程部长的讲话精神做到“四严”,即严密组织、严谨程序、严格标准、严明纪律,按照“从严治考、规范管理、热情服务”的要求,把“实、稳、严、细、深”落实到考试工作各环节、全过程,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二要加强学习、明确任务。要严格强化责任意识,对督考工作面临的形势有清醒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督考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首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平稳、安全、顺利进行。要认真学习各项工作政策和规章制度,熟悉考务工作的工作内容、流程和重点,做到心中有底、心中有责。三要严格履职、协同配合。要根据督考工作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协同配合,要切实负起责任、抓好统筹协调。要加强对重点位置、重点环节、重点时段和重点人员的安全检查,发现情况要及时提醒、督促整改。要掌握工作方法,正确处理督考和监考的关系,加强与地方的协调和配合,确保督考职责到位而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四要遵守规定、廉洁自律。要端正工作作风。要深入考场一线,切实起到监督检查的作用,将问题发现在前、发现在萌芽状态。要遵守廉洁纪律。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考场的同志们一起吃快餐或是食堂,不允许给当地司法局增加负担。要遵守保密规定。督考人员必须强化保密意识,不对外泄露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内容和秘密,切实预防失密、泄密事件的发生和网络炒作。五要加强沟通、及时报告。要认真落实第一时间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反馈实际情况。如遇重大情况、突发紧急情况,要在第一时间报告的同时,积极协助和配合考场果断予以处置,控制事态发展,把不良影响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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