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福建省中介服务收费定价目录的通知
来源:省物价局网站 时间:2014-11-05 09:05

闽价服〔2014〕325号

各设区市物价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重点领域改革方案>的通知》(闽委〔2013〕31号)精神,我局对2012年公布的《福建省中介服务定价项目目录》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与现行体制机制相结合的中介服务收费动态管理机制。《福建省中介服务收费定价目录》(以下简称《中介目录》)由省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修订并向社会公布。对中介机构从事《中介目录》以外的服务项目,需要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可由省价格主管部门制定试行收费标准,待《中介目录》修订时再列入。
    各设区市对辖区内中介机构从事《中介目录》以外的服务项目,确需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由同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将项目报省物价局审定,经省物价局审核同意并明确定价形式后,由所在的设区市制定试行收费标准,待《中介目录》修订时再列入。
    二、要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和行业协会自律的作用,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落实阳光收费各项规定,为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创造公平公开公正的价费环境。
    三、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中介服务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管,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和不正当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四、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福建省定价目录》等相关规定,《中介目录》中定价部门为设区市人民政府的,由同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承担具体工作。
    五、《中介目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福建省中介服务定价项目目录的通知》(闽价服[2012]375号)同时废止。 
     
                                                                              福建省物价局 
                                                                             2014年10月20日
 

福建省中介服务收费定价目录

序号

收费项目名称

定价形式

定价部门

    

1

公证服务收费

政府定价

省物价局、省司法厅

其中部分具体项目属中央定价。收费单位性质为行政机关的按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管理。

2

律师服务收费

政府指导价

省物价局、省司法厅

 

3

基层法律服务收费

政府指导价

省物价局、省司法厅

 

4

司法鉴定收费

政府指导价

省物价局、省司法厅

 

5

人事代理服务收费

政府指导价

省物价局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201611日起,该项收费自动取消。

6

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

政府指导价

省物价局

 

7

资产评估收费

政府指导价

省物价局

 

8

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

政府指导价

省物价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

 

9

人才资信认证收费

政府指导价

省物价局

 

10

代办外国领事认证收费

政府指导价

省物价局

 

11

因私出国签证综合服务收费

政府指导价

省物价局

 

12

代办非国家机关单位外国签证等服务收费

政府指导价

省物价局

 

13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政府指导价

省物价局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仅限于政府投资项目及政府委托服务的建设项目。

14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服务收费

政府指导价

省物价局

 

15

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

政府指导价

省物价局

 

16

尾矿库安全评价收费

政府指导价

省物价局

 

17

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收费

政府指导价

省物价局

 

18

矿山安全生产状况评价收费

政府指导价

省物价局

 

19

乳品三聚氰胺检测收费

政府指导价

省物价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

无线电设备检测服务收费

政府指导价

省物价局

 

21

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收费

政府指导价

省物价局

 

22

房地产评估收费

政府指导价

省物价局、省住建厅

 

23

土地评估收费

政府指导价

省物价局、省国土资源厅

 

24

房地产测绘收费

政府指导价

省物价局

 

25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代理服务费

政府指导价

省物价局

定价范围为尚未列入政府公共服务项目、无财政经费来源的代理服务机构。

26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技术维护收费

政府指导价

省物价局

 

27

防雷技术服务收费

政府指导价

省物价局

 

28

电力通信技术服务收费

政府指导价

省物价局

 

29

排污权交易服务费

政府指导价

省物价局

 

30

产权交易服务收费

政府指导价

省物价局、设区市人民政府

省物价局定价范围为省级国有产权交易机构,设区市定价范围为辖区内省级以外的国有产权交易机构。

31

林业中介服务收费

政府指导价

设区市人民政府

 

32

专业市场交易服务费

政府指导价

设区市人民政府

定价范围为辖区内政府投资建设或控股的粮食、农副产品等专业批发市场。

33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

政府指导价

设区市人民政府

 

34

机动车工况法排气检测收费

政府指导价

设区市人民政府

 

注: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直接定价的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其中部分授权省定价的项目除外)和《福建省定价目录》中已经单列的服务收费项目不在本目录内,其收费管理按国家和我省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