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召开“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进会
来源:福建司法 时间:2021-06-15 18:17

6月11日,省司法厅党委召开“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进会,旨在及时跟进工作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受厅党委书记、厅长、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邬勇雷委托,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厅直机关党委书记林安泰主持会议。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庄天从,厅机关各党支部、省律协秘书处党支部书记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和在福建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举措,要在四个方面上认真做“实”:
 一是认识要“实”。各支部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提出的“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要求,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提出的为民办实事要求,结合“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中的具体要求,把“办实事”融入到司法行政工作大局中,提高认识,切实推动工作开展。
 二是选题要“实”。要结合本职工作提出落实项目,要从最困难的群众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抓起、从最现实的利益出发,找准切入点,聚焦民生痛点难点,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基层困难事、群众烦心事。 

三是措施要“实”。对提出的项目进行再梳理,将日常工作和重点工作、一般项目和特殊项目区分开来,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的路径推进落实,不断提升完善,切实增强“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的针对性。 

四是结果要“实”。要坚持实事求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防止把为群众办实事泛化为常规工作的堆砌,集中推出一批为民惠民便民的实招硬招,切实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办出司法行政的亮点和特色。 

会上,厅机关各党支部书记立足于各自岗位职能,围绕前期开展的“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具体项目、采取的实际举措、所要达到的预期目标及完成时限等方面进行了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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