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咳咳.....”涉老纠纷调解室外传来一阵阵急促咳嗽,连建良、林秋贵两位调解员连忙出门查看,只见调解室门口有一老人,他拄着拐杖,行动十分缓慢,没走上几步,便需要休息一会儿。连建良、林秋贵两位调解员连忙向老人问好并询问是否需要帮助。老人表示想申请法律援助,控诉儿女们未履行赡养职责。
老人郑某某已有88岁高龄,养育了4个儿子、2个女儿,子女们都已成家立业,但老人晚年却过得不幸福,经常吃不上一顿热腾腾的饭,有时候还要被其大儿子打骂。连建良、林秋贵两位调解员感觉到事情棘手,想到老人申请法律援助需要一定的时间和程序才能有结果,便建议其先申请调解。在征得老人同意后,连建良、林秋贵两位调解员开始了全面“围剿”,花了近一周的时间在社区内了解老人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同时采取个个突破的调解方式,从老人大儿媳妇、孙子、孙儿媳妇入手,进行分头调解。经过近三天的调解,其大儿子渐渐认识到自己作为长子未报父母养育之恩还殴打父亲的错误行为,当场向父亲忏悔,同时也表示往后父亲就住在他家中,他将全心全意照顾好老人。
近年来,泉州市泉港区司法局积极探索建立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相互对接的工作机制,遵循民生为本、民生优先的司法理念,整合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工作职能,从群众急难愁盼的迫切需求入手,着力减轻受援人诉累,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独特作用,为群众提供多元法律服务,更好地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全面打造泉港“148法律服务”新品牌。
紧跟需求重作为,提升“援调对接”的契合度
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相结合,是新形势下改进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方向和趋势。一是坚持援调对接、以调为主的原则,探索建立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相互衔接的工作机制。泉港区司法局研究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对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对接机制的基本内容、受案范围和申请程序,规范开展“援调对接”工作。二是重视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网络建设。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初步形成区、镇、村三级法律服务联动的工作格局。在镇(街道)、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老龄委、法院、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人武部等组织和单位设立了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工作站,在区、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服务站开辟弱势群体案件维权“绿色通道”,推进法律援助向基层延伸,向老百姓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领域延伸,实现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在案件处置中1+1>2的效果。
突出重点强担当,提升“援调对接”的精准度
泉港区司法局牢记构建和谐平安社会的使命职责,从社会最关注的孤寡老人、行动不便老年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入手,把握特殊群体法律服务需求的新情况、新特点、新要求,主动谋划新举措。一是把农民工法律诉求作为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工作,妥善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如帮农民工追讨工资、工伤事故赔偿和医疗保障等,引导广大农民工善于运用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是针对老年人权益维护方面的案件,明确为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衔接案件。在法律援助和调解过程中,对行动不便、有紧急事项的老年人,区法援中心要求办案律师提供上门服务,调解员也要做到上门调解。截至目前,全区共受理涉老纠纷案件21件,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18件,得到老年群体的广泛好评。
紧扣问题出实招,提升“援调对接”的有效度
泉港区、镇(街道)、村三级人民调解网络联合法律援助中心建立矛盾联动机制。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与泉港区法律援助中心、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协调配合,互通信息,尽力采取非诉调解方式,将求援案件化解于基层。针对请求给付赡养费、身体遭受损害要求赔偿等简易纠纷援助案件,以及亲属之间、邻里之间轻微民事纠纷等民事法律援助案件,考虑此类纠纷通过诉讼解决成本高、程序复杂、效率低、难度大、维权成本高,因此在办理此类法律援助案件时,充分发挥调解人性化、低成本、易操作、时间短、效果好等特点,由人民调解组织先行给予调解,从情、理、法方面引导当事人妥善解决纠纷,消除当事人之间的隔阂,促进相互之间的和睦。对无法通过调解解决的矛盾纠纷事项,泉港区法律援助中心简化审查程序,做到“求援必援”。各调解中心及时与法援中心进行衔接导入法律程序,确保衔接工作机制运作顺畅,最大限度节约当事人维权成本,不断提升对接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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