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习近平总书记在闽工作期间给我们留下了弥足珍贵的思想财富、精神财富和实践成果。2000年,习近平总书记任福建省省长时亲自推动我省“148”工作纳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还专门给“148”工作回信,要求让“148”真正成为人民群众的“开心锁”“连心桥”“守护神”。近年来,福建司法行政系统牢记殷殷嘱托,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聚焦“两快”“两全”目标,精心实施打造新时代福建“148”品牌三年行动,走出一条具有福建特色的为民服务之路,经验做法多次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肯定。
一突出目标靶向,汇聚新时代“148”品牌创建合力
加强组织领导,坚持统筹推进,形成上下联动、内外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一是坚持项目推进。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和专班,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工作要求,细化各阶段活动内容,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和具体推进措施,建立“周例会、月通报”“挂钩联系、条线指导”等制度,确保项目有序有力推进。二是坚持分步实施。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总体规划,分步实施,2022年为“启动推进年”,着重选树培育、形成氛围;2023年为“拓展深化年”,着重以点带线、以线扩面;2024年为“总结提升年”,着重总结经验、推广成果,打造在全国全省叫得响、立得住、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新时代福建“148”品牌。三是坚持开门创建。发挥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厅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与财政、人社、发改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重视支持,形成“党委领导、部门协同、相互配合、共同参与”的工作合力。
二突出价值取向,打造新时代“148”品牌福建样板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鼓励支持先行先试、创优创特,选树培育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便民惠民利民项目。一是“调解148”。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内涵,积极培育“海上枫桥”“园区枫桥”“电商枫桥”等10多项调解品牌,着力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质效,有力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其中,宁德草根和事佬“民间枫桥”、三明“边界枫桥”、厦门“社区枫桥”等经验做法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肯定。二是“普法148”。精心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全国首创“蒲公英”普法志愿联盟、服务平台和融合模式,构建新时代“大普法”工作格局,经验做法多次得到中央依法治国办、司法部和省委省政府肯定推广,获评“第三届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案例”“2022年度福建省十大法治事件”。三是“拥军148”。整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仲裁等资源,强化军地协作,成立省级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协调小组,设立省拥军148法律服务联动中心,为军人军属提供全业务、全要素、一站式的法律服务,做法在全省涉军维权会上作经验介绍,获评“涉军维权工作先进单位”。四是“党建148”。坚持党建引领,发挥群团组织优势和作用,深入开展工会148、青年148、巾帼148、夕阳红148品牌创建,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两促进、双提升”。其中厅关工委获评“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集体”,“青年148”入选2022年省文明委重点工作项目,厅直机关团委、妇委会分别获评省直机关“五四红旗团委”“先进妇女组织”。
三突出结果导向,拓展新时代“148”品牌综合效应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创建新时代“148”品牌为抓手,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服务民营经济。制定助力“两稳一保一防”12条措施,得到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常态化推进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百所联百会”等活动,积极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做法被国家发改委作为地方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典型向全国推广。二是服务对外开放。加强海丝中央法务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打造“全要素”“一站式”高端法律服务品牌,5家单位入选全国首批涉外法律服务示范机构,厦门仲裁委被最高法院列入第二批“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仲裁和调解机构名单。三是服务闽台融合。发挥对台特殊区位优势,开设12348“台港澳”法律服务专网专线,制定出台法律服务对台开放“三项措施”,积极提供台湾公证书远程核验比对服务,深入开展海峡两岸律师、调解交流活动,为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提供法治保障。四是服务乡村振兴。建成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乡村振兴”“根治农民工欠薪”等系列活动,免收法律服务费用3.01亿元,挽回经济损失5.4亿元。组织5.8万名乡村法律明白人参加大培训直播讲坛,创建134个国家级和773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发挥福建老区苏区资源优势,建立38个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目录,6个法治事件入选《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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