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快更好地服务场所,促进场所工作,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现向社会公开进行竣工测量服务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按照要求提交书面材料。采购项目、内容及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竣工测量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
FJRCJD20230419B
三、项目最高限价
项目最高限价为11万元。投标人的报价中需考虑包含人工费、交通费、耗材费等为履行本项目所支付的所有费用。报价不得超过项目最高限价,否则报价按作废处理。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及审查方式
(一)资质要求:具备乙级及以上《测绘资格证书》;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采购服务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
(二)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五、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参照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以资格满足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具体为:首先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资质等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剔除无效投标文件;其次比对投标人提供的报价书中报价,选择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若报价出现两家(含)以上相同时,招标人采取随机抽球方式确定中标人。
六、项目内容及具体要求
(一)项目内容:中标人根据工程竣工验收规范和不动产测量要求对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迁建项目一期的总平面、建筑单体、地下排水工程管线等内容实施竣工测量和房产测量服务,出具符合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规定的书面材料,并在符合验收标准的条件下,配合我所通过规划验收、房产证申报。
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迁建项目一期征地总面积约272亩,规划批复总建筑面积约44590平方米,不计容地下室面积约1072平方米,现已按图施工完成。
(二)项目地点:闽侯县南屿镇桐南村精严山74号
(三)时限要求:自招标人通知测绘并提供相关资料起,1个月内提交测量结果,2个月内配合完成规划验收,符合不动产申报条件后1个月内配合完成不动产登记。
(四)质量要求:《城市测量规范》、《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PS测量规范、《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等规定。
(五)结算方式:按进度支付。中标人提交满足竣工验收规范和不动产测量要求的测绘成果,配合完成规划验收后,招标人支付合同价的70%,取整至百元;完成不动产登记后,招标人结清尾款。中标人需在每阶段任务完成后提交进度款支付申请,并提供合格的增值税发票及相关的证明材料给招标人,招标人将于15个工作日内以转账的方式支付。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28至2023年 5月7日从本公告下方直接下载招标文件附件的电子档;
(二)附件电子档包括附件《投标文件格式》一份材料。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5月8日16:00 时。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接受投标资料,可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两种方式。邮寄方式仅限通过EMS或顺丰邮寄(邮件包封外侧须在显著位置写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现场递交仅限2023年5月8日当日的9:00~11:30和14:30~16:00(递交人现场填写递交投标文件登记表),其它时间和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二)送达地点:福州市闽候县南屿镇通南村精严山74号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传达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其他
(一)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递交壹份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附件1《投标文件格式》),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受理其投标文件。
(二)招标结果将在福建省司法厅公示栏公示3天,投标人对招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监督机关申请核查。公示期内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三)中标人工作人员在我所戒毒管理区内作业时,须服从戒毒管理区对外来人员入场的相关要求,确保戒毒场所管理安全。
(四)本工程项目实行总价包干。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考虑各种因素,决定是否进行投标。投标人在设定报价时应慎重考虑风险,一旦成交,即按投标报价签订合同,项目过程中不再调整总价。招标人请投标人审慎综合考虑后根据自身条件决定是否参与投标,若投标人递交了投标书,视为同意了本约定。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招标人):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 址: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桐南村精严山74号
邮 编:350100
采购项目联系人:唐警官 电话:0591-22800280
投标文件提交联系人:唐警官 电话:13805075809
联系时间:工作日9:00-11:00,14:30-16:00
监督部门: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监察室
监督电话:0591-22800229
附件:
投标文件格式
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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