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以下简称“采购人”)党委研究通过,现采用网上公告采购方式对我所2023-2025年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定点采购,在投标人中确定定点服务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应询。
一、本次采购项目的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2023-2025年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2023-2025年场所内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本次招标共评出3家公司,分别负责预算编制、预算审核、结算审核工作;
3.采购规模:实际采购量以投标人在合同期限内所确认的结算清单为准,单次服务的费用按福建省物价局闽价[2002]房457号文计算后打八折计费。2023-2025年采购人计划实施工程项目6个,投入资金约500万元。
4.项目地点:福州市闽候县南屿镇通南村精严山74号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内;
5.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6.技术要求:
6.1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须取得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且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单位人员配置最低标准:注册造价师人员不低于5人,公司注册地必须在福州市的造价咨询公司。投标时需附上资质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注册造价师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复印件等,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投标人应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在签订合同前采购人有权要求核查原件)。
6.2造价咨询内容及要求:
(1)合同期内采购人不承诺具体工程数量;
(2)采购人有具体工程需要提供造价咨询服务时,采购人提供完整资料后,简单项目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一般项目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3)若单个工程的施工预算价超出限价额度,供应商应配合设计单位调整以控制施工预算价。
(4)采购人将应供应商需求,力所能及地提供工作条件。如有必要,供应商应自行现场核实。所有人员须遵守采购人为保证场所安全稳定而执行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配合执勤民警的工作,不得私自进入限定的区域,不得私自接触戒毒人员,不得为戒毒人员传递一切物品,一旦发现有上述违规行为,采购人有权立即中止合同;若触犯法律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其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为:
1.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和资质资料合格有效;
2.人员配置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为准。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三、评审办法:
本采购项目采用的评审办法:在符合规定资质条件的投标人中公开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
具体为:首先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资质等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剔除无效投标文件;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编排对应号码球,采购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三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预算编制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预算审核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结算审核候选人。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现场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9月11日16:00时(当日14:30开始现场接收投标资料,其它时间和方式递交的投标资料将被拒绝);
送达地点:福州市闽候县南屿镇通南村精严山74号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传达室。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投标文件的内容见招标公告附录一《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须装在信封内密封并加写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投标文件中须有涵盖附录一要求的所有材料,纸质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2.投标文件邮寄的截止时间(限顺丰或EMS,其他快递无法送达):2023年9月1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寄件地点福州市闽候县南屿镇通南村精严山74号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投标文件装入统一纸袋后密封,文件袋上须注明投标人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五、其他
采购人在收到投标资料后7天内组织评审,完成评审后2天内将评审结果将在本网站上公示。
采购人: 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 址: 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桐南村精严山路74号
项目联系人:唐警官 电话:0591-22800060、17396517579
投标文件提交联系人:杨警官 电话:0591-22800081
项目监督部门: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监察室
监督电话:0591-22800229
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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