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以下简称“询价人”)党委研究通过,现采用网上公告采购方式对我所2024-2025年化粪池隔油池清理和雨污管道疏通等服务进行定点采购,在应询人中确定定点服务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应询人前来应询。
一、本次询价项目的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2024-2025年化粪池隔油池清理和雨污管道疏通等服务定点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所内14处玻璃钢化粪池(有效容积2至100立方米不等)、污水处理站生化池的2个污泥池(各约57立方米)和7处隔油池的污泥半年定期清理和每季度管护,雨污管道(室外雨水管道总长度约3400米、室外污水管道总长度约2800米)的每年定期疏通和突发堵塞时的临时疏通,各建筑构筑物室内雨污管道、下水装置突发堵塞时的疏通(数量暂定为每年10次,费用支付以实际需求为准),如有必要时还将进行管道闭路电视检测(长度暂定为2000米,费用支付以实际需求为准);
3.采购规模:本项目采购规模为10万元。该金额为上限值,实际采购量以询价人在合同期限内所确认的单次服务清单和每季度结算单为准。合同期限内采购金额累计达到10万元,合同自然终止。供应商应留意累计供货金额并做好供货记录,若供货金额累计超过10万元,则超支的部分由供应商自理,询价人不予支付。
4.项目地点:福州市闽候县南屿镇通南村精严山74号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内;
5.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6.服务方式:供应商在收到询价人指定的人员发出清理、疏通或检测需求(可通过电话、短信或微信方式发出)之时起24小时内,按需求清单安排作业人员和车辆提供化粪池隔油池清理和雨污管道疏通服务,如遇不可抗力导致的特殊情况,经询价人同意,响应时间可适当再顺延24小时;供应商在收到询价人指定的人员发出检测服务需求之时起72小时内,按需求清单安排作业人员和设备提供管道闭路电视检测服务。
7.服务要求:
7.1供应商的人员须遵守询价人为保证场所安全稳定以及疫情防控而执行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配合执勤民警的工作,不得私自离开指定的区域,不得私自接触戒毒人员,不得为戒毒人员传递一切物品,一旦发现有上述违规行为,询价人有权立即中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若触犯法律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如需要作业人员提供阶段性的核算检测合格证明,核算检测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7.2供应商应做好作业人员的岗前教育,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作业,如因违规作业或操作失误而发生非正常情况,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7.3清理作业时,清理现场需设置相应的警示设施,化粪池、隔油池或检查井等的井盖打开后作业人员不能离开现场;作业过程中,供应商人员不得损坏原有池体、管道、检查井及其他设施,如有损坏、由供应商负责维修或重建;每次作业完毕后,供应商的人员必须盖好井盖并将作业现场的地面及周边环境清理干净;
7.4供应商应使用符合垃圾运输相关规定的作业车辆,不造成运输过程二次污染;供应商需要当天内将化粪池、隔油池或雨污管道内的污物清运出场所,将清运出的垃圾运输到政府规定的合法场所进行处理;
7.5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如在作业或往返途中发生非正常情况,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二、本项目对应询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其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为:
1.应询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内容中各服务的提供能力的公司法人,应询人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应包括具有城市排水设施管理、或城市垃圾清运、或其他与化粪池清理管道疏通等相关的内容,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询;
三、评审办法:
本询价项目采用的评审办法:参照“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具体为:首先根据各应询人提供的资质等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剔除无效应询文件;其次比对应询人提供的报价书中统一折扣栏,选择统一折扣值报价最低的应询人为本项目的供应商;若报价出现两家(含)以上相同时,则由询价人采取随机抽球方式确定供应商。
应询人应认真阅读询价人拟定的《项目报价书》(内容见询价文件附录一《应询文件格式》),在充分考虑自身能力以及其他相关因素后,谨慎进行统一折扣率报价。《项目报价书》中有各项服务的基准价,询价人将根据成交应询人所报统一折扣率及基准价计算合同中各项服务的单价,折扣率数值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
例如:应询人报统一折扣为8.5折,则其合同中各项服务的单价计为:服务单价=报价清单中该项服务基准价×0.85,计算结果四舍五入精确到人民币元。
成交应询人签订合同之前需向询价人缴纳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的履约保证金。
五、阶段结算办法:
原则上每季度结算并支付一次服务费用。结算时,由供应商提交经询价人签收的当季度服务项目确认单,根据合同中服务项目单价计算本次结算金额并开具符合财务要求的等额发票。询价人确认无误后即按当季度服务总价的100%支付。
六、询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24年1月15日16:00时(当日9:30开始现场接收应询资料,其它时间和方式递交的应询资料将被拒绝);
2.送达地点:福州市闽候县南屿镇通南村精严山74号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办公楼二楼办公室(3)室。
应询人应在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的应询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应询文件的内容见询价公告附录一《应询文件格式》。应询文件须装在信封内密封并加写应询人的名称与地址。应询文件中须有涵盖附录二要求的所有应询材料,纸质材料须加盖应询人公章。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要求的应询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七、其他
1.关于其他要求、违约责任等合同内容见附录二《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稿。
2.询价人在收到应询资料后7日历天内组织评审,完成评审后2天内将评审结果将在本网站上公示。
询价人: 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 址: 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桐南村精严山路74号
项目联系人:林警官 电话:0591-22800827
应询文件提交联系人:杨警官 电话:0591-22800081
项目监督部门: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监察室
监督电话:0591-22800229
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2024年1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