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年度禁毒戒毒宣传服务采购公告
来源:泉州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时间:2024-04-24 10:24

为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报道力度,讲好戒毒故事,传播禁毒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我所拟向社会传媒机构购买法治宣传教育服务,用于我所禁毒戒毒宣传工作,欢迎供应商按要求书面报价。

采购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泉州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2024-2025年度禁毒戒毒宣传服务。

二、项目最高限价:5万元/

三、资质要求:省级以上相关新闻媒体,社会影响力较广、知名度较高。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1、采购人:福建省泉州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华清路20号。

2、采购内容:渠道推广,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平台发布不少于10

篇符合国家新闻审核要求的报道稿件,并且每篇文章不少于300字;采访报道,安排记者专门对泉州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重大活动进行报道,加强报道力度;视频制作,根据泉州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安排,制作3期警察故事系列短视频,每片时长:3分钟以内,视频格式:MP4,制作规格:高清(1080P),项目语种:中文,视频定稿后,在省级以上媒体发布。

成片及全部原始拍摄素材的版权归福建省泉州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所有,中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付,成片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和决定权属福建省泉州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所有。

3、相关媒体服务要求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

4、本项目内容和要求不详之处或要求实地了解情况的请于本公告发

出之日起到报价截止日前1天为止的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4:20拨打联系电话。

五、评选方法:综合评分法。(将从业绩、报价、服务承诺、满意度评价、服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量,请各家媒体尽可能提供详细数据附在报价文件里进行佐证) 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

  六、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4043017:00时;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华清路20号、福建省泉州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机关楼二楼办公室

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之前派授权代表将密封的报价文件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七、报价要求

1、报价人在报价文件中需附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2、报价文件中至少应包含报价承诺函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各一份(法人代表本人参与的可不要授权委托书)。

  3、报价内容应有详细清单,包括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含赠送内容)及业绩、报价、服务承诺、满意度评价、服务能力等方面数据,报价材料每页都必须加盖报价人公章并装订成册。

4、以上报价材料要求装入同一纸袋后密封并在封口处覆盖粘贴盖有报价人公章的封条,在纸袋表面写明项目名称后按要求时限递交。

 5、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文件无效。

 八、采购单位联系人:王警官

 联系电话:0595-22790371

 项目监督部门:福建省泉州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监察室

 监督电话:0595-22762787

 

      福建省泉州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2024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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