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饮用水 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告
来源:福建省福州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时间:2024-04-28 16:30
 

福建省福州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饮用水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现进行公告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一、时间要求

本次采购递交报价材料截止时间为202457日下午17(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00),逾期不予受理。递交材料地点为福建省福州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200室。

二、资格审查要求

()报价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签名及加盖公章);

()每个品牌具有CNASCMACAL标识的水质检测报告(法定代表人签名及加盖公章);

()每个品牌具有CNASCMACAL标识的灌装塑料瓶或瓶胚(不限规格)检测报告(法定代表人签名及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的还需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名及加盖公章)。

上述材料现场递交审核,如审核不通过的,将予以退回,不进入报价环节。

三、报价材料要求:

()报价单(每个品牌和规格分别报价,格式自拟);

()服务方案(包含并不限于货物配送及验收方案;售后响应时间及处理措施;换货、退货、补货服务方案;售后服务电话及售后人员名单等内容)。

(三)服务承诺(包含但不限于:有无固定的营业场所;货品质量和规格保证;货品外观完整度;送货响应时间;灌装桶、瓶符合国家卫生要求等内容)

报价文件须装在信封内密封,信封面上要写报价人的名称与地址以及联系方式。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复印件需法定代表人签名及加盖公章)。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四、比选要求

()饮用水规格为4.5-5升瓶装矿(山)泉(天然)水或纯净水,单瓶限价不超过10元;饮用水规格为一件24瓶的500ML-600ML的瓶装矿(山)泉(天然)水或纯净水,每件单价不超过40元。

()投标人在提交报价材料时需同时提供所投每个品牌的4.5-5升瓶装水、500ML-600ML瓶装水样品各2瓶(瓶身张贴标签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投标人报价为含税包干价,要求配送分发到采购人指定位置。

五、项目评分

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得分最高者中标,若得分相同采取抽签方式决定中标人。具体评分方案详见《评标评分表》。

六、合同周期

采购合同周期1年,一年一签,每年预算不超过9.1万。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前岐路19

联系人:杨警官

邮编:350013

电话:87575673

项目监督部门:福建省福州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监察室

监督电话:87597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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